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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学校安全稳定应急信息报送和处理   制度》政策解读

日期:2021-08-02

1.《制度》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应急值班值守管理,规范全县教育系统应急信息报送,根据《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垫江府发〔201711号)、《中共垫江县委办公室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通知》(垫江委办〔201798号)、《中共垫江县委办公室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垫江委办〔2017121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师生员工非正常死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860号)等精神,结合全县教育系统实际,县教委将2013年印发的《垫江县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试行)》(垫教委〔201334号)进行修订,特修订《垫江县学校安全稳定应急信息报送和处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县教育系统应急值班值守和重要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应对和处置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校园稳定。

2.校园安全稳定应急事故(件)有几类,包括哪些?

校园安全稳定应急事故(件)分为两大类20个小类。

1)学校安全事故(件)。校园安全事故,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或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师生及师生以外的第三人(含学校临时用工,下同)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的事故;以及虽发生在校外,但涉及师生非正常伤亡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涉校涉生伤亡事故。根据事故性质大致分为以下17类:火灾、交通、外出活动、危化物品安全、建设工程安全、校舍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外来暴力侵害、自然灾害、学生斗殴(暴力)、学生踩踏、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伤害、学生溺水、失盗安全、其他安全事故和学生私自外出事件、公共卫生(食物)事件等。

2)学校涉稳事件。学校涉稳事件,是指因校园安全事故处置不当引发的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各类不稳定事件,以及涉校的各类信访、上访事件和其他涉校的不稳定事件及突发事件。根据涉稳性质,大致分为以下3类:校园安全事故涉稳、恶性上访及其他涉校的不稳定事件和突发事件。

3.如有校园安全事故及涉稳事件如何报送?

学校安全稳定应急信息必须经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上报,事件发生后20分钟内电话报告县教委值班室(电话:74512214,电话报告模板见附件1),同时电话报告相关具体业务科室;事件发生后40分钟内书面报告县教委值班室或相关具体业务科室(模板见附件2),紧急情况可联系相关具体业务科室直接传电子件或传真至县教委值班室(传真电话:74512214)。县教委值班室及相关具体业务科室接到学校安稳应急信息报告后,立即报告县教委值班领导、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时报告县教委应急办(安稳办),经县教委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县教委应急办按县委、县政府要求及时向县委值班室和县政府应急办报。

4.学校安全稳定应急信息报送流程及内容是什么?

安全稳定应急信息报告实行首报、续报和终报制度的流程,总体要求是“首报快、续报准、终报全”。首报指在事件发生后或获取重大事件的苗头性、内幕性、预警性信息后第一时间报送;续报指对突发事件及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及时续报;终报指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对整个事件的发生及处置情况、事故反思、下一步工作举措进行总结报告。应急信息报送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事发时间、地点、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目前采取的具体措施、当前处置效果、可能发展的趋势、拟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也就是附件2的具体文本内容)。

5.《制度》的工作要求有哪些?

1)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工作的政治认识及时准确做好应急信息报送工作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突发事件快速妥善处置的关键环节,更是一项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法定责任。机关各科室(中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和恪尽职守的责任意识,把应急信息报送工作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来抓,坚决克服“能压就压、压不住再报”的心理,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畅通信息渠道,确保及时准确上报信息,有效遏制迟报、漏报和瞒报等现象发生。

2)进一步健全应急信息工作的责任机制机关各科室(中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应急信息报送工作的要求,及时报送应急信息,严禁任何理由的迟报、漏报、瞒报。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应急信息报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学校安稳办主任和办公室主任是具体责任人,层层建立责任制。县教委加大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应急信息报送工作的督查和通报力度,对迟报、漏报应急信息的,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对授意信息工作人员瞒报、迟报应急信息的,对上级有关部门调查核实信息不予配合或阻挠、干扰的,对应急信息处理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连续两次出现信息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或出现重大失误的,严格依法依规实行约谈和问责。

3)进一步加强学校政务值班值守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政务值班工作,要严格实行应急信息报送工作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发生脱岗、漏岗、空岗现象。要明确1—2名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同志担任信息员,确保紧急信息专人负责、专人编报。进一步明确应急信息收集、研判、制件、报送、跟踪等各工作环节的要求,特别是明确敏感时期、节假日、夜间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真正做到任何时点应急信息都有人管,并及时报,确保应急信息主渠道的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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