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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解决政务服务领域“办不成事”问题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1-08-20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打造“垫小二”营商环境品牌,制定《垫江县解决政务服务领域“办不成事”问题解决工作方案》。

二、关键词解释

“办不成事”是指在政务服务领域未能实现成功受理、成功审批或多次在线上线下未能解决的有关事项。主要涉及办理依申请类(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其他权力和办理类公共服务)政务服务事项时遇到办不成的情况(不含涉法、涉诉、涉访及与当前政策不符的事项)。

三、重点任务

(一)“材料不齐、缺乏佐证”不敢办问题。

1.因各种原因导致部分材料缺失无法提供,通过调查取证、协助核实后进行办理;

2.非关键性材料暂时缺少但又急需办理,先采取容缺办理,申请人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限内补交;

3.部分材料需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但人又不在本地的,充分运用各种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手段或邮寄等方式进行办理。

(二)“生硬理解、机械执行政策”不愿办问题。

责任部门单位组织专题研究,结合实际灵活运用“政策”进行办理。

(三)“政策不熟、行动不便、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不会办问题。

县行管办提供帮办、导办、代办等服务。

(四)“流程复杂、材料过多”不好办问题。

由牵头单位帮助申请人协调、联系、推进办理。事项办结后通过精简材料、办事流程等,纳入“一件事一次办”套餐。

(五)“吃拿卡要、业务不熟、态度不好”不给办问题。

责任部门单位应主动为申请人办结政务服务事项,将其作为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在全县通报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工作流程

(一)一窗受理。

在县行政服务大厅新设“办不成事”反映窗口,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和受理企业群众“办不成事”问题,建立工作台账。能够当场协调解决的立即办理。

(二)两类评判。

对反映事项进行分析研判,作出“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两类评判;“予以受理”事项进入办理程序,“不予受理”事项及时回复反映人并做好解释说明。

(三)三级调度。

1.一级调度:涉及单一部门单位的,由承办部门单位成立专班协调内部科室解决,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办结;

2.二级调度: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由县行管办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研判并推进解决,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办结;

3.三级调度:涉及流程、机制、审批权限、政策创新突破或二级调度不能解决的,根据需要提出调度提级申请,由工作组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相关部门单位协调解决。

(四)四项机制。

1.办结反馈制度:承办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回复反映人。

2.电话回访制度:事项办结后在服务态度、办理结果、办事效率、廉洁勤政等方面对反映人开展电话回访。

3.核查督办制度:针对企业群众给予“差评”的,进行核查督办或追责问责。

4.优化提升制度:对“办不成事”反映事项进行梳理总结、举一反三办理同类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垫江县推进政务服务领域“办不成事”问题解决工作组,强力推进,按职办理。

(二)强化监督考核。因工作态度、作风纪律、业务不熟等原因造成“办不成事”的,或办理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窗口、人员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通报结果纳入年度“互联网+政务服务”目标考核,并将相关问题线索移送县纪委监委。

(三)认真总结宣传。及时总结经验成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大力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做法、亮点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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