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0358/2021-00213 [ 发文字号 ] 垫江府办发〔2021〕1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8-17 [ 发布日期 ] 2021-08-20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解决政务服务领域“办不成事”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垫江府办发〔202118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垫江县解决政务服务领域

“办不成事”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垫江县解决政务服务领域“办不成事”问题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 真贯彻执行。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17

(此件公开发布)

垫江县解决政务服务领域“办不成事”问题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以政务服务领域“办不成事”问题为突破口,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打造“垫小二”营商环境品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大力发扬“垫小二”服务精神,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及时解决企业群众“办不成事”问题,真正打通政务服务“中梗阻”,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保持走在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前列。

二、重点任务

本方案所指“办不成事”,是指企业群众在政务服务领域未能实现成功受理、成功审批或多次在线上线下未能解决的有关事项,主要涉及办理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时遇到“办不成”的情况(不含涉法、涉诉、涉访及与当前政策不符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解决“材料不齐、缺乏佐证”不敢办问题。

解决办法:一是对因各种原因导致部分材料缺失无法提供,但可通过调查取证、协助核实等形式予以佐证的,应主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深入调查核实取证,补齐材料办理。二是对非关键性材料暂时缺少但又急需办理,申请人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限内补交的,应采取容缺受理先行办理,让政务服务更具“人情味”。三是对部分材料须利益相关人签字确认但人又不在本地的,应充分运用各种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手段或邮寄等方式,帮助申请人方便、快捷、高效办事。

()解决“生硬理解、机械执行政策”不愿办问题。

解决办法:一是责任部门单位应组织专题研究,结合实际灵活运用“政策”,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将企业群众的“办不成事”办成;二是正确充分应用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

()解决“政策不熟、行动不便、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不会办问题。

解决办法:对因政策不熟悉、要件不清楚、行动不方便或需在互联网、自助服务机、手机客户端等智能设备办理,但申请人不会操作的,县行管办应提供帮办、导办、代办服务,便利企业群众办事。

()解决“流程复杂、材料过多”不好办问题。

解决办法:对办理“一件事”,需到多个部门单位或同一部门单位多个窗口办理,或需其他部门单位提供相关前置要件、证明材料造成办事企业群众多次跑、反复跑的,应由首接部门单位牵头,帮助申请人协调、联系、推进办理。事项办结后,县行管办应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研究梳理,精简材料、表格和办事流程,纳入我县“一件事一次办”套餐。

()解决“吃拿卡要、业务不熟、态度不好”不给办问题。

解决办法:一是责任部门单位立即主动为申请人办结政务服务事项;二是将其作为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在全县通报;三是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严肃处理。

三、工作流程

()一窗受理。在县行政服务大厅新设“办不成事”反映窗口,通过实体大厅、热线电话和线上政务服务平台、群工系统等渠道发现、收集和受理企业群众“办不成事”问题,详细了解反映人诉求和“办不成事”原因,建立工作台账。对能够当场协调解决的立即办理。  

()两类评判县行管办针对反映事项,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具体科室负责人(窗口首席代表),对反映事项进行分析研判,作出“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两类评判;“予以受理”事项进入办理程序,“不予受理”事项及时回复反映人并做好解释说明。

()三级调度。在受理企业群众“办不成事”反映问题过程中,应按照“分级调度”原则启动办理程序,对反映事项参照重点任务中五类问题的解决办法执行,并邀请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参与监督一级调度,即涉及单一部门单位的,由承办部门单位成立专班协调内部科室解决,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办结;二级调度,即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由县行管办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研判并推进解决,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办结;三级调度,即因涉及流程、机制、审批权限、政策创新突破或二级调度不能解决反映问题时,县行管办根据需要提出提级调度申请,由县推进政务服务领域“办不成事”问题解决工作组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相关部门单位协调解决,一事一议提出办结时限。县行管办根据职能职责和会商调度情况,交办相关部门单位,派发《垫江县“办不成事”事项交办单》;承办部门单位接到《垫江县“办不成事”事项交办单》后,按要求及时推进办理。

()四项机制。建立办结反馈、电话回访、核查督办、优化提升工作机制,形成闭环管理。办结反馈制度,承办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回复反映人,同时抄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行管办备案。电话回访制度,事项办结后县行管办对反映人开展电话回访,在服务态度、办理结果、办事效率、廉洁勤政等方面进行评价反馈。核查督办制度,针对企业群众给予“差评”的,县行管办会同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进行核查督办或追责问责。优化提升制度,县行管办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办不成事”反映事项进行梳理总结、举一反三,通过精简材料、优化服务、再造流程、打通壁垒等措施,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优化办理机制,形成工作模式,让企业群众“能办事、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垫江县推进政务服务领域“办不成事”问题解决工作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县行管办主任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机关、县行管办和县级各政务服务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行管办,负责咨询接待、牵头研判、按职交办、统筹协调、督办考核和工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将解决“办不成事”问题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抓手,积极回应企业群众办事所期所盼,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强化监督考核。县级各政务服务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要不断提升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思路,优化工作流程,切实提升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对政务服务过程中因服务态度、作风纪律、业务不熟等原因造成“办不成事”的,或在办理“办不成事”反映事项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工作人员、办事窗口及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通报结果纳入年度“互联网+政务服务”目标考核,并将相关问题线索移送县纪委监委

()认真总结宣传。县行管办要及梳理汇总反映事项,定期组织专项研究,找出阻碍企业群众办成事的根本问题和隐性壁垒,及时总结经验成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做法、亮点案例和先进个人、先进单位要大力宣传,形成良好氛围。

县行管办服务热线:74522706;

“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服务热线:745113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