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县城区内规范腌腊制品集中熏制方案及通告的政策解读
近日,垫江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内规范腌腊制品集中熏制的工作方案》及《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内规范腌腊制品集中熏制的通告》,现就《方案》及《通告》作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出台《方案》及《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统筹解决腌腊制品分散熏制带来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营造洁净、文明的城市环境,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出台《方案》及《通告》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
三、哪些地方可以集中熏制腌腊制品?
设置10处规范化腌腊制品集中熏制区域。
(一)桂阳街道
凤山菜市场附近、蓝丁国际酒店前广场附近、碧桂园三号门附近、新华南街和财富路十字路口附近、春花安置房附近。
(二)桂溪街道
保合隧道陈家街路口附近、牡丹城新华北街附近、桂东大道南段鼎峰小区附近、陵园路烈士墓广场附近、御景华庭西门附近。
四、集中熏制腌腊制品区域是固定的吗?
不是的,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域都有纳入集中熏制腌腊制品区域的可能。
五、集中熏制区域外还能熏制腌腊制品吗?
垫江县城区范围内不允许分散熏制腌腊制品,县城区外可以分散熏制,禁止不上环保设施的集中熏制。
六、集中熏制时间范围
2022年11月1日—2023年1月20日,共计81天。
七、哪些人可以参与集中熏制腌腊制品经营?
凡有意愿参与集中熏制腌腊制品经营活动的人员都可以。咨询电话:74688737。
八、设置规范的集中熏制点位有哪些要求?
(一)必须安装达到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859-2018)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的环保熏制设备。
(二)经营户根据熏制服务量购置环保熏制设备,可多台。
(三)必须位于居民楼外或者物业小区外的公共区域。
(四)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规范整齐堆放熏制燃料。
(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杜绝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或散布涨价信息等扰乱正常市场价格的行为
(六)确保集中熏制点周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