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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0358/2021-00190 [ 发文字号 ] 垫江府办〔2021〕2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6-18 [ 发布日期 ] 2021-06-23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贯彻落实重庆市2021年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

垫江府办〔2021〕28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垫江县贯彻落实重庆市2021年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48号)精神,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垫江县贯彻落实重庆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逐条逐项细化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清单化打表推进。要围绕“渝快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设置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全面推进线下“一窗综办”、线上“一网通办”,高标准编制办事指南,强化窗口服务人员培训,以专业化、规范化的政务服务推动“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入开展。县政府办公室将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阻碍深化改革、损害营商环境的反面典型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移送县纪委监委追责问责。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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