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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0358/2022-00093 [ 发文字号 ] 垫江府发〔2022〕1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6-08 [ 发布日期 ] 2022-06-10

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垫江县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垫江府发〔202213


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垫江县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助力经济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垫江县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垫江县人民政府

202268

(此件公开发布)


垫江县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持续迸发,“垫小二”营商服务品牌充分彰显,营商环境整体水平全面提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之路越走越宽广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渝委发〔20211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222号)等精神,结合垫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对标国际一流水平,聚焦市场主体关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一体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努力实现全县营商环境整体水平显著提高,为全市营商环境进入国际一流行列作出垫江贡献

二、重点措施

(一)加大市场主体培育。

1. 优化准入促增量。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拓展开办企业“一网通办”业务范围,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实现“一网受理、一单告知、一表申请、一标核准、一窗发照、一日办结”。(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

2. 多措并举强质量。支持市场主体“个转企”“微变小”“小升规”梯度发展。聚焦智能装备、新材料、医药健康、消费品产业,建立梯次接续的“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体系,2025“专精特新”企业达50家。优化民营经济产业结构,围绕新产业、新战略领域,促进民营企业聚企成链、壮链成群,实现产业集群化发展。强化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加快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加强企业上市培育并建立上市企业培育库。(责任单位:经济信息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工商联、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3. 多元招商引投资。坚持平等竞争和互利共赢相结合原则,秉持相互尊重、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发展理念,为各类投资者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构建“数字化”招商机制,以直观方式展示营商环境、投资政策。利用大数据搜索招商信息,开展“云招商”,推进重点项目网上洽谈、签约、落地。(责任单位:县招商投资局,各招商责任单位)

(二)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4. 简化项目审批管理。对纳入全县“十四五”相关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对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装修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涉及高切坡、深基坑、高填方的除外)不再要求开展施工图审查,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再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的前置条件。(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住房城乡建委)

5. 规范服务标准。推广使用“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力争“减跑动、减时间、即办件、全程网办”分别达0.2次、85%50%90%。强化电子证照归集和应用,扩大电子证照归集范围,提升电子证照在法人、自然人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度,减少纸质材料递交,减少跑动次数。规范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6. 提升服务便民度。县政务服务中心实现90%以上服务事项“一窗综办”,进一步做细线下服务,优化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众办事服务体验,提供预约上门、潮汐、错时、帮办代办“绿色通道”等服务。持续发挥“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作用,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加快推进“跨省通办”“川渝通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7. 点评服务质效。推行政务服务“大众点评”,通过实“一梳二评三整改四运用”四个关键环节,全108个具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行政执法职能的科室接受群众和服务对象客观评价,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衔接,全社会广泛参与、政府部门及时改进的良性互动局面,高标准推动政务评价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8. 强化数字赋能。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对涉企服务审批事项、申请材料进行全流程全要素数字化解构,构建以“数据字典”方式归集、多维度呈现的数据标准集合,打通数据联通瓶颈,实现更多应用场景电子化。推“垫小二”企业服务云平台升级服务模式、完善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加快建成渝商综合服务平台,为在渝企业提供普惠金融、政策在线、诉求直达等“一站式”云服务。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工商联)

(三)强化企业经营保障。

9. 提高要素供给效率。鼓励企业扩大生产性和技改性再投资,对企业实施的零增地、微增地建设予以重点支持。大力压减办理时间,用水无需建设外线管道小型项目用户接入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需建设外线管道的不超过7个工作日电力10千伏及以上一般用户各环节总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低压小微企业用户各环节总时限不超过8个工作日。工商业用户用气报装不超过5个工作日,涉及外线燃气工程的不超过8个工作日。推动政企间证照信息共享,推进水电气“一站式”便捷服务,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办,建立完善在线投诉、移动投诉渠道。(责任单位:经济信息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

10. 做优纳税服务质量。探索建立“12366问办一体”线上服务模式,设置即问即办项目35项,实现高频简易业务“热线办”。完善办税厅后台建设,厘清征管事项职责边界,总共65项征管事项,在2022年实现剩余事项100%前移。年办理征管前移事项不低于6.5万件次,办理时间平均压缩90%以上。推动成渝跨省通办,与四川邻水、大竹税务局建立合作机制,征管一体化加速推进,推动“跨省受理、内部流转、内部办理、跨省办结”的案例探索,实现数据多跑腿、纳税人少跑路。持续优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线上高频业务综合替代率提高至95%以上。实现个人存量房交易线上开具电子普通发票,方便纳税人保存和查阅,缩短办件时间50%以上。提高出口退税审批效率,平均审核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税务局)

11. 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税费缴“一网通办”,实现存量房屋登记、交易和税费缴纳“一窗办理、即办即取”。推进全业务类型“互联网+”,探索通过“渝快办”等渠道实现全程线上申请,力争30%以上的业务实现“全程网办”,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最多跑一次”。大幅降低不动产登记收费,对变更登记、更正登记免收登记费,对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收费由550/件降低80/件。(责任单位:规划自然资源局)

12. 实施“两证同办、交地即交证”。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项目,大力实施“出让即申请、完费即登记、交地即交证”改革,打破线性审批模式。在项目办理交地的同时,合并土地供应与权籍调查,并联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与不动产登记,将交地、权属调查、用地规划许可、不动产权证登4流程,整合为“交地即交证”1个流程,相关部门授权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机构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压缩前期手续办理时间,确保压缩时间成90%上。(责任单位:规划自然资源局)

(四)推动告知承诺制改革

13. 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对全领域投资项目“一次性告知+承诺即可有、承诺即可办”模式,集多规合一、联合踏勘、统一行政告知、多方承诺、并联审批、过程监管及信用奖惩运用等为一体,将审批效率提高80%以上,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从备案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审批时间压减至15个工作日内,政府性投资项目从立项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审批时间压减至40个工作日内。(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

14. 推进工程建设阶段申报要件改革。破解“项目等地”难题,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取得土地征收文件和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后,因部分前置手续不齐又急需办理建设规划许可的,将土地保障承诺书作为正式要件在工程建设领域相关审批审查事项办理中运用。深化“一本报告管全域”改革,在园区开展区域整体评估,14项区域整体评估结果企业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编制。(责任单位:规划自然资源局)

(五)实施主动靠前服务。

15. 建立健全政企沟通机制。落实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把听取市场主体及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建议作为制定涉企政策的重要程序。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充分运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渠道。常态化开展“千人联千企”专项行动,在坚持“无事不扰”的前提下主动问计问需企业发展诉求,协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问题,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出手,雪中送炭、雨中打伞”。加大招工就业扶持力度,每年开展就业招聘会不低于4次,开展就业专题培训不低于4次,指导企业开展用工安全等方面宣传讲座不低于2次。(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应急局、县工商联)

16. 建立困难问题交办转办督办制度。通过“千人联千企”专项行动,常态收集市场主体困难问题,交办转办相关部门和单位以“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方式及时解决。以“千人联千企”专项行动暨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依托,及时汇总梳理各种渠道收集的市场主体突出困难诉求,针对全县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全局性、普遍性、关键性的重点难点问题,交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或县级有关部门研究推动解决。建立县委督查办、县政府督查办、联席会议办公室跟踪督办机制,定期通报办理情况,强化明责问效。(责任单位:县委督查办、县政府督查办、县工商联)

(六)企业融资拓源降费。

17. 拓展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抗疫贷垫易贷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等金融产品投放力度。利用“垫小二”企业服务云平台,为企业提供融资需求发布、产品推荐、融资对接等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依托我千人联千企工作机制和1+5+N”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港湾,常态化开展银企对接,摸排企业融资需求,鼓励金融机构“一企一策”提供融资解决方案,实现资金供需双方精准对接。(责任单位: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工商联、人行垫江县支行)

18.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综合运用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分期偿还本金、年审制贷款等方式,进一步缩短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通道”“过桥”环节,降低贷款附加成本,做到能续快续、应续尽续,支持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融资周转“无缝衔接”。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转贷应急周转资金,降低短期融资成本,力争政银担项目担保费降低至1%以下。(责任单位: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人行垫江县支行)

(七)惠企政策精准直达

19. 建立惠企政策解读指导机制。依“垫小二”企业服务云平台“惠企政策精准直达”专栏,分类建立和实时更新国家、市级、级各领域惠企扶持政策,方便企业实时、便捷、精准获得政策信息。建立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解读惠企政策制度,畅通企业咨询、专业答疑渠道常态化开展进园区、进企业惠企政策“精准”宣传活动,通过短信、电话等数字化方式持续开展精准政策投递。(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各行业主管部门)

20. 建立惠企政策限时兑现机制。提高财政对企业扶持资金的审核效率和拨付效率,县级奖补政策兑现时间原则上自企业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公示确定后,按不超过预算法或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时限,其中行业主管部门前期工作时间不超过申报指南确定的时限,财政部门资金拨付时间不超7工作日。(责任单位: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八)外经外贸强基引流

21. 更加高效服务涉外经济发展。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严格执行外商投资各项法律制度,持续开“三送一访”活动,当好政策宣传员、项目推进员、问题协调员、信息沟通员。积极为在垫涉外企业争取商务发展资金,扩大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利用外资规模,促进在垫外资企业增资扩产。(责任单位:商务委)

22. 推进服务贸易发展。深入落实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政策,大力培育数字贸易、服务外包、专业服务等服务贸易新业态,助推垫江软件园创建全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园。(责任单位:县商务委)

(九)加强企业权益保障

23. 政府采购更加公平。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要求,将涉及政府采购的政策举措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做到应审尽审。清理取消违法排除外地投标人等行为,破除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形门槛和壁垒。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责任单位: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4. 招标投标更加规范。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的十条措施》,项目招标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监管行为,有力有效规范招投标行为,切实维护招投标领域运行秩序和公平环境(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5. 司法保障更加高效。落实民商事案件程序分流员,完善案件调裁分流和繁简分流机制,全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商事案件占比达到90%,其中小额诉讼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96%,平均结案时间缩短至60以内。注重案件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有机衔接。完善小额诉讼程序操作流程,开展小额速裁组织人员培训4次,实现简案快审判、繁案精审,不断提高审判效率。大力推广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等执行财产处置参考价定价方式,尽力缩短执行财产处置周期,民商事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93%,平均结案耗时缩短至90以内,及时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充分发“审务工作室”职能作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纠纷排查、上门普法等司法服务6次,提升企业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法院)

26. 构建新型市场监管体系。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管”,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双随机抽查与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根据信用等级确定监管重点和频次,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做到“无处不在”。(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席成员单位)

(十)营造良好政商环境。

27. 持续打造诚信政府。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开放,推“信用中国(垫江)”平台更新升级,打造集信用信息归集、治理、共享、公示、查询、应用为一体的信用综合共享应用平台。加强“信用垫江”与“垫小二”企业服务云平台互联互通,推动政务部门、企业、个人等公共信用信息应用便利化。加强项目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履行依法向社会和市场主体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因政府换届、领导干部调整等违约毁约。全面清理涉政府机构拖欠市场主体账款、不兑现政策、未履行承诺等情况,持续开展涉政府机构失信被执行人专项治理,防范和化解政府失信风险〔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各乡镇(街道)〕

28. 营商环境码上监督。设置监“二维码”,实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工作作风“码上”监督、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码上”反映,着力发现和纠治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建立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直查直办、快查快结机制,严肃查处涉企服务中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吃拿卡要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优化垫江政治生态评价体系,将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成效作为政治生态评价的重要内容,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履职尽责,推动干部作风转变,提升群众、企业满意度,为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供坚强保障。(责任单位:纪委监委机关)

、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和县级各部门要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全局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和把握优化营商环境对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认识、自觉担当,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主动对标世行营商环境评价标准,等高对接一流营商环境城市先进经验,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突出重点、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加快形成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工作合力。

(二)狠抓责任落实在实施方案执行过程中,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定时定人定责任”的工作原则,认真制定牵头事项服务指南,明确每项事项的适用主体、办理流程、执行方式等。各乡镇(街道)和县级各部门要紧抓重庆建设全国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的重大机遇,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和积极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政策举措,总结提炼、探索形成一批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典型案例在全国全市宣传推广。

()强化督查督导。委督查办、政府督查办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硬措施工作开展全过程督查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度明显滞后的,视情况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县营商办精细制定考核细则,对县级部门、乡镇(街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实现公平公开、量化细化考核。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和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

()加强宣传引导。持续弘扬“垫小二”精神,坚持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深入推进“垫小二·政务服务大众点评”活动,落实稳企惠企政策集中攻坚行动,接续开“千人联千企”专项行动,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充分运用“垫小二”企业服务云平台、“渝快办”、县融媒体中心各宣传媒介,多角度多形式全方位宣传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政策举措、改革成效、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强化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答公众疑问,正确引导社会预期,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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