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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0358/2023-00013 [ 发文字号 ] 垫江府发〔2023〕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2-15 [ 发布日期 ] 2023-02-16

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

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

垫江府发〔2023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已在中国政府网公开发布,请认真贯彻执行。为做好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渝府发〔2022〕25号)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与内容

普查对象为全域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开展专项调查。普查内容为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

二、普查进度安排

普查工作在“十四五”期间全部完成。共分为三个阶段: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外业采样;2024年上半年开展检测化验;2024下半年至2025年底进行成果汇总、验收总结。

三、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垫江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土壤普查的统筹协调、重大问题研究和决策、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委,抽调精干人员组建工作组,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与实施。成立全县土壤普查技术指导组,为普查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通力协作配合,共享国土“三调”、现有大比例尺地质图等已有成果资源及统计、水利、林业资料,为顺利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四、加强经费保障

土壤普查经费由中央、市级和区县级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列入相应的财政预算。县财政局要多方筹措资金,统筹安排,专款专用,保证土壤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形成高质量土壤普查成果

根据普查情况,形成土壤普查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等,完成土壤图、土壤养分图、土壤质量分布图、酸化土壤分布图、特色农产品产区土壤专题调查图以及高标准农田土壤专题调查图等。

土壤普查是一次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加强耕地保护与农田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切实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附件:垫江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垫江县人民政府      

20232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垫江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 李莉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 胡世平  县政府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李德飞  县农业农村委主任

            张燕岭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员: 王   印  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黄清云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时国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陈   刚  县水供水管理站站长

            尹   明  县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杨召发  县统计局执法检查大队大队长

            苏显军  县林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尹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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