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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3-00053 [ 发文字号 ] 垫江府办发〔2023〕30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7-19 [ 发布日期 ] 2023-07-20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垫江县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垫江府办20233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部门,有关单位:

《垫江县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已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7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垫江县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41号)要求,为持续深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破解制约市场主体设立、经营、发展的困难问题,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任务清单。

一、工作目标

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引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以更高目标、更高标准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为全市打造西部地区营商环境排头兵作出垫江贡献。围绕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企业办事高效化、企业投资便利化,提升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创新环境、要素保障环境,形成更多具有垫江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

二、主要任务

(一)市场准入。(县市场监管局牵头)

1.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健全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排查归集制度,持续清理市场准入隐性壁垒。

2.推广使用开办企业“E企办功能,实现营业执照、税务、社保等事项一次办结,全流程办理时限压减至0.5天。

3.深化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改革,全面应用全市标准地址信息库,充实在库标准地址条目,提高地址智能比对率,推广集群注册模式。

4.提升电子营业执照下载使用率。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高频涉企事项中的应用,实现更多涉企办事场景无纸化

5.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扩面提质,在全县范围实行告知承诺事项增加50%,多证合一事项应纳尽纳。在企业开办流程中嵌入环境许可告知性提示。

6.深化简易注销改革,优化企业注销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机制,推动食品经营许可等高频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同步注销。

(二)办理建筑许可。(县住房城乡建委牵头)

7.将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建筑许可全流程办理时限由50个工作日压减至45个工作日。

8.对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建设资金证明、工伤保险投保等施工许可前置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

9.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全流程办理时限由16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0.推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分段办理,将整体工程分为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等不同阶段,建设单位可分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11.全面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用地、环评、人防、市政公用设施报装等系统平台互联互通,精简企业申报材料,提升线上办理便利度。

12.在工程建设领域推广应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电子证照,全面实现互认共享。

13.推动全县新建建筑符合绿色建筑标准,2023年县城建成区达标率达100%,其他区域达标率在60%以上。

14.完善工程质量安全分级分类管理政策措施,健全工程建设领域风险监管体系,根据项目类型、结构安全、质量缺陷可能性等,对项目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管理。

(三)登记财产。(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

15.推动土地出让合同、勘测定界及地籍调查成果、土地出让税费缴纳凭证等材料实时共享,提升企业拿地办证便利度。

16.优化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公开查询功能,公开不动产登记诉讼案件统计数据。

17.深化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实现工业园区新增工业项目按标准地出让比例在20%以上

18.推动带方案出让用地的工业(仓储)项目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基坑土石方施工许可证和不动产权证并联办理,在签订交地确认书时一并交证,实现拿地即开工

19.新出让土地建设项目免于申请用地规划许可,签订交地确认书时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实现免审即领

(四)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县经济信息委(县大数据发展局)、县水利局牵头〕

20.用好市级水电气讯等联合报装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申报、审批、查询、缴费、评价等业务一站办结

21.用水报装全流程办理时限不超过8个工作日,用气报装全流程办理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不含外线工程施工时间)。

22.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执行建筑区划红线外水电气接入工程用户零投资政策。持续巩固互联网精准降费成果。

23.完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工程监管制度,明确各方检查责任,加强施工企业和专业人员资质管理,提升连接安全性。

24.加强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健全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外线协同设计、协同施工等机制,完善城市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提升外线工程施工效率。

25.提升服务透明度,定期公布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服务质量、可靠性等关键指标数据,提前公示水电气费率调整计划。

26.提升服务可靠性,对市政公用服务中断、供给不足等建立健全补偿或财务惩罚机制。建立市政公用服务独立投诉机制,提高用户问题解决时效。

27.提升水电气利用效率,设立能效标准和节能目标,严格执行节能措施。

(五)劳动用工。(县人力社保局牵头)

28.升级打造智慧人社典型应用,推动人力社保领域公共服务事项网办优先,线下补充。依托社保卡全面实现人力社保领域公共服务一卡通办

29.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数字化改革,完善智能就业服务功能,强化公共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发布,实现一次性创业补助等就业政策免申即享”“直补快办

30.优化就业服务,失业服务办理时限压减至1个工作日,求职帮助办理时限压减至1.5个工作日,社保补贴办理时限压减至20个工作日。

31.深入实施社保扩面提质专项行动,推动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参加个人身份职工养老保险,实现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应保尽保。

32.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深化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持续扩大工伤保险政策覆盖面。

33.完善劳动举报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推广应用渝薪无忧平台,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劳动争议解决工作机制,全面推广易简裁系统,提升劳动纠纷化解效率。

(六)获取金融服务。(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牵头)

34.深化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推动税务、人力社保、金融服务等领域信息共享。

35.进一步发挥信易贷·渝惠融”“渝快融”“长江渝融通”“垫小二企业服务云平台和金融服务港湾等平台作用,促成银企高效对接。

36.支持多类征信机构发展,支持征信机构提供信用评分、跨境信息查询、风险报告提示等增值服务。

37.完善绿色金融工作机制,支持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专营部门,建立绿色项目(企业)库,推动绿色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38.规范贷款中介行为,持续推动银行账户服务、人民币结算、电子支付、担保登记等领域减费让利。

39.推广线上贷款、无还本续贷等产品,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时效。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持续扩大信用贷款规模。

(七)国际贸易。(县商务委牵头)

40.健全服务机制。组建服务团队,常态化对企业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匹配等方式,为重点外经贸企业提供全流程、全方位服务。培育综合服务企业,帮助企业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报关等业务,推动我县外贸企业持续发展

41.宣传推广单一窗口。鼓励企业积极使用单一窗口的相关功能,不断便利企业进出口;引导企业积极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参与保单确认。

42.严格落实惠企政策。准确把握各级、各项商务经济奖补政策,及时向企业传达通知要求,协助相关企业申报各项专项资金,引导企业用好用足奖补政策,尽最大努力让惠企政策落地落实。

43.线上线下纾困解难,持续精准服务辖区外经贸市场主体,深入企业走访,了解企业在经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疑难困惑,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营商环境服务平台建设,获取国际贸易有关信息及政策文件,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44.全力开拓国际市场。广泛动员组织企业参加市县政策和业务培训、各类展会及考察等活动,帮助企业争取更多的展会、培训及考察机会,开拓国际市场。

(八)纳税。(县税务局、县财政局牵头)

45.精简印花税申报流程,对银行、保险、烟草行业相同税目的应税合同实行合并申报。按照市级工作部署,推行社会保险办理和缴费业务一网通办

46.在全县范围内推广运用数字化电子发票,逐步提升数字化电子发票使用占比。

47.支持纳税人在境外通过网上申报等方式,直接使用人民币跨境缴纳税款。

48.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多渠道推送税费优惠政策。拓展纳税辅导方式,为有特殊需要的、急需的纳税人提供可视化咨询服务。

49.设立涉税费争议调解室、组建专业调解团队,推进税费争议妥善化解,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50.严格落实《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制度体系,配合市级部门完善名录管理、优化配额分配方式、逐步扩大碳市场规模、提高企业碳排放履约能力。

(九)解决商业纠纷。(县法院牵头)

51.加快全渝数智法院建设,实现起诉、立案、审理、裁判、送达、执行、监督管理等全程网办。52.加强电子送达制度建设,明确法律效力,完善程序规定,健全法院与市场监管等部门之间数据共享机制。按照市级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市高法院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电子送达地址库。

53.优化仲裁机制,完善快速程序、合并诉讼程序等制度,明确各环节时限。依法支持仲裁庭管辖权。积极配合市级推动出台《重庆市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

54.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妥善处理企业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各类纠纷,提高涉企案件办理质量效率。发布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白皮书、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

55.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构建公平高效的审判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推进案件评查与审判责任追究、法官惩戒的衔接机制。

56.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对无分歧的欠款原则上发现一起清偿一起,对有分歧的欠款加快协商解决或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推动政务诚信履约。

(十)办理破产。(县法院牵头)

57.扩大破产案件适用简化程序审理的比例。细化重整申请审查判断标准、重整案件受理条件、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时限等规定,缩短破产案件审理周期。

58.规范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的处置行为,推广破产财产网络拍卖方式,严格落实破产财产处置税费减免政策,降低破产案件办理成本。

59.加强破产府院联动制度建设,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府院联动,统筹推进企业破产程序中的民生保障、金融协调、信用修复、变更注销、费用保障等工作。

(十一)反垄断竞争。(县市场监管局牵头)

60.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推进公平竞争审查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存量政策清理长效机制,定期评估并动态清理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61.推广公平竞争审查系统,开展系统应用专题培训、指导,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全过程监督。

62.强化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深入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按照《重庆市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线索排查、上报工作。

63.深入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加快推进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单位创建,规范企业商业秘密管理,增强企业自我保护能力,为创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奠定基础。

64.开展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围绕市场公平开放、市场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等维度建立健全评估指标体系,精准识别预警垄断和竞争失序风险,逐步扩大评估覆盖面。

(十二)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县科技局牵头)

65.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加快培育更多创新型、高质量市场主体。2023年底前,力争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达60家、科技型企业达215家。

66.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牵头承担重大(重点)研发项目,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在创新需求、资金投入、研发组织、成果转化方面的主导作用。

67.争取国家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落地,加大对科技型企业信贷支持力度,2023年推动科技型企业获得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累计达2000元。

68.构建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孵化体系,建设规模化、专业化、高质量孵化载体。以众创空间、孵化器等服务平台为载体,推进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提升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

69.实施高水平科技人才集聚行动,加大人才政策宣传力度,依托科技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引育一流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提升人才服务质量。

(十三)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县市场监管局牵头)

70.贯彻落实《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关于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工作方案》,加大对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71.推进垫江县商标品牌指导站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的商标品牌培育、运用、管理、维权等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

72.开展知识产权入园惠企业行动,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落地落实知识产权质押补助政策,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量扩面。

73.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水平,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74.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维权援助机制,畅通企业维权渠道。

(十四)政府采购。(县财政局牵头)

75.制定政府采购交易电子化管理办法,完善在线交易系统,实现采购、合同签署、支付等环节全流程电子化。推动电子证照、信用信息在采购项目全生命周期中的共享运用。

76.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压实评审专家履职责任,完善监督评价机制,实行一项目一考核,推进评审专家集采机构和代理机构互评,强化评价结果共享运用。

77.全面推广以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各类保证金,推行以保函信用替代各类保证金,提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收或降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78.完善履约验收、信用评价等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全面实现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互联互通。

79.开展政府采购领域逾期签订合同、拖欠支付款项、设定不合理条件限制供应商等专项整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提高中小企业参与度,促进各类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

(十五)招标投标。(县发展改革委牵头)

80.积极配合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加快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升级改造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公共服务系统和监督系统。积极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

81.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等12类标准招标文件范本,切实维护招投标市场正常秩序。

82.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鼓励对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红名单企业减免投标保证金。清理历史沉淀投标保证金,实现应退尽退。

83.完善招标投标领域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工作机制,提高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

84.开展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消除招标投标过程中对不同地域、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十六)市场监管。(县市场监管局牵头)

85.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逐步将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检查事项全部纳入随机抽查清单管理,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86.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深度融合,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中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识别和差异化抽查。

87.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规则,明确检查内容、方式和标准等,严格按规则实施现场检查。

88.完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对企业法人等市场主体开展全覆盖、标准化、公益性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各行业领域开展分级分类监管提供支撑依据。

89.全面执行重庆市失信惩戒措施清单,严格按清单内措施依法依规实施惩戒。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提醒机制,引导失信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

(十七)政务服务。(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

90.加强渝快办推广应用,推动部门业务系统与渝快办平台全事项全用户对接融合。

91.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系统推广应用,大力推动使用主动评价渠道,倒逼窗口服务提质增效。

92.扩大电子签名、印章及存证服务应用,推进常用证照电子化,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降低社会成本。

93.推进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动从企业开办到退出、新生儿出生到公民身后等50项以上一件事网上办理。

94.深化一窗综办改革,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推进由单一窗口全科窗口转变,进一步扩大无差别综合窗口办事比例。

95.推进川渝通办同城化便民服务改革,促进政策衔接标准统一,推动高频电子证照亮证互认。

(十八)包容普惠。(县发展改革委牵头)

96.优化外商投资发展环境,发挥重点外经贸行政服务管家作用,持续开展三送一访服务活动。

97.推动建设一批公共文化场馆,2023年新建、改扩建城乡书房”“乡村书屋等新型文化空间2个以上。

98.持续构建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推动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不断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

99.推动完善医疗资源均衡布局,推进一批市级医院新院区建设,推动县级医疗次中心建设。

100.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探索建设老年爱心食堂,完成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458户。

101.加强河流水质目标管理,做实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加快实施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

102.持续优化公共运输服务,积极开展城际、同城和定制公交,深化公共交通运输适用性,提升出租汽车(网约车)服务质量。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坚持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专项小组分工牵头、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调度,加强营商环境专班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高标准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县司法局应及时清理,或提出修改意见,按程序报请修订或废止。

(二)强化工作闭环。各专项小组要对照本任务清单,制定专项优化方案,细化量化改革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按照定时定人定责任的工作原则,事项化、清单化打表推进。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实施细则,做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步推进。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跟踪问效,围绕各项改革任务开展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营商环境考核。

(三)注重解决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对标国际通行规则和市内外先进水平,滚动更新问题清单,进一步查漏补缺,迭代升级改革举措,推出更多利企便民政策措施。落实常态化三服务机制,做实做深金牌垫小二助企行动,持续开展垫小二·政务服务大众点评,从市场主体感知检验政策有效性,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提高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做好宣传推介。依托渝快办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持续推介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文件,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健全常态化宣传+重要节点专题宣传机制,通过微信、微博、短视频、进园区、进企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擦亮垫小二营商环境品牌,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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