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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 (2024—2027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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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府办发〔202432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垫江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

2024—2027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垫江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7年)》已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126

(此件公开发布)


垫江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7年)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委、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号工程,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到2027年,实现我县营商环境竞争力显著提高,政务环境更加高效、法治环境更加公正、市场环境更加有序、创新环境更加活跃、要素保障环境更加完善,垫小二营商服务品牌影响扩大,形成更多具有垫江辨识度、全市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努力打造重庆市营商环境标杆城市。

二、重点任务

(一)对标先进优化提升专项行动

1市场准入。持续提升开办企业“E企办服务能力。全面推行企业名称申报承诺制,规范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完善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加强知名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深化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推进食品生产和经营等高频证照智能联办,以及便利连锁企业分支机构集中办理和实名认证。健全登记异常情形监测预警处置闭环管理机制,规范管理商事登记代理机构。严格落实经营主体除名制度,依法清理无效经营主体。(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2.获取经营场所。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审批,打通项目策划生成、审批、施工、验收等全过程审批监管数据链条,实现一码贯通建立工程建设项目申请材料电子库、电子证照库,实现数据留存复用。完善绿色建筑政策体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要求。全面推行社会投资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免申即领改革。加大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力度,推动产权尽职调查一站式访问。进一步规范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加强托管机构和集群注册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牵头单位: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

3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优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联合服务,加快推进水电气网等联合报装。健全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外线协同设计、协同施工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水电气网外线接入工程占掘路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提升外线工程施工效率。健全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服务质量、可靠性、可持续性等指标体系,定期发布相关数据。将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出让条件,提升互联网接入能力和服务质量。探索使用智能视频客服,丰富办电模式,优化用户办电体验,进一步提升办电服务质量和便利度。(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水利局

4.劳动用工。持续推动就业服务数字化改革,宣传推广渝职聘求职招聘小程序促进招聘信息精准智能匹配。优化劳动争议纠纷处理机制,加快建立完善劳动纠纷一站式联动处置机制。推进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速裁团队)建设,健全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工作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提升执法效能。迭代升级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系统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系统,提升使用便利度。(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5.获取金融服务。协同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做好绿色融资、担保交易、电子支付等领域监管。配合市级做好数智金融服务应用建设工作推动金融资源一网覆盖、金融服务一站通办引导县域金融机构主动对接上级机构,依托动产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推动各类动产及权利抵押质押产品落地支持县域金融机构推动应收账款票据化,加大供应链票据运用力度,提高应收账款确权和融资效率。用好用活垫小贷等银政合作信贷产品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率,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牵头单位: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6.国际贸易。大力提升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参与能力,引导企业充分利用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长江黄金水道参与国际贸易。牵头单位:县商务委)

7.纳税。拓宽税收政策执行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纳税人意见建议反馈机制。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拓展纳税辅导方式,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企业代缴办税、综合关联式申报、一站式退税等场景,提升税费申报智能化水平和缴税便利度。拓展川渝税费服务合作范围和深度,深化业务跨区域通办和税费协同管理。探索建立税收事先裁定制度及工作程序。(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8.解决商业纠纷。深化数智法院建设,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推动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动民事诉讼繁简分流,强化司法鉴定管理提升审判执行效率强化司法公开,依法公开审判信息数据。(牵头单位:县法院

9.促进市场竞争。聚焦医药、公用事业、日用消费品等重点领域,做好垄断违法行为线索收集上报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出台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规范和公平竞争审查约谈工作指引,进一步破除行政性垄断和行业壁垒。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落实政采贷”“政采担等助企纾困政策,压减采购人支付合同款项时间。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促进专利技术向优质中小企业转移。(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二)提升政务环境专项行动

10.全面加强政务服务渠道建设。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迭代升级一网通办服务体系。持续深化一窗综办改革,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中进驻、统一受理、一站式办理。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和银行、邮政、园区等便民服务点建设,实现就近办、家门口办。联动12345热线、互联网+督查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政务服务好差评等渠道,健全接诉即办、未诉先办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委(县大数据发展局)〕

11.全面深化政务服务模式创新。围绕个人、企业、项目全生命周期,推动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事项集成办理,为企业群众提供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服务。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审批模式,建立健全基于信用承诺的极简审批制度。推动民生关键小事极简办、高频证明材料在线开具。完善政策解读发布机制,集中惠企政策兑现平台,推动优惠政策一次解读、一键确认、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经济信息委

12.全面强化政务服务数字赋能。完善智能搜索、智能导办、智能推荐、智能预审、智能审批、智能客服和效能监管体系。加强政务数据源头治理,实现一数一源一标准。推进一人一档”“一企一档建设,建立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数字档案打造个人和企业专属空间。丰富渝快码扫码、亮码应用场景深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应用,推动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通互认和扩大应用领域,更大范围推动免证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委(县大数据发展局县档案馆

13.全面推动政务服务扩面增效。打造定制化、套餐式、模块化的涉企服务一类事场景,为企业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优质衍生服务。健全线上线下帮办代办体系,增强帮办代办能力。在垫江高新区等加强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及时解决项目推进的难点问题。推进水电气网、公证、法律援助等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平台。持续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服务秘书专员工作,通过用户感知促进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提升法治环境专项行动

14.深入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2024年行政执法事项综合率达65%以上,2025年行政执法事项综合率达67%以上2027年行政执法事项综合率达70%以上。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法定执法+赋权执法+委托执法的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探索县级专业行政执法部门以派驻、包片等方式下沉执法力量,实现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整合多部门执法检查内容,梳理形成执法监管一件事应用场景,运用综合查一次组团式执法,深入推进综合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15.加强涉企执法监督。全面推广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强化县级执法部门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指导监督,推动建成制度完善、机制健全、职责明确、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推进执法与服务并举。聚焦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头执法、同案不同罚、运动式执法、暴力执法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16.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财产权利,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和企业家个人财产,保障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严格涉企经济犯罪案件立案审查,常态化开展立案执法巡查,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规范涉企产权强制性措施,坚决防止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保证侦查活动正常进行并采取必要保值保管措施前提下,允许继续合理使用,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17.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贯彻落实《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实施企业知识产权实用人才培训双百工程,持续打造知识产权伴你行政务服务品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信用监管、专利导航、质押融资、高价值专利培育等协同衔接机制。健全涉外知识产权风险监测预警与防控机制。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联合执法,查办典型案件,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8.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挖掘新兴法律服务市场需求,创新符合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法律服务产品。打造法律服务应用,为企业提供公正、调解、鉴定等法律服务。聚焦重点产业编制企业自主合规指南,明确合规经营要求,稳定经营主体监管预期。开展企业与律师事务所结对合作、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水平。(牵头单位:司法局)

(四)提升市场环境专项行动

19.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开展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专项清理,全面清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准入要求及存在带有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有关的许可准入类事项。按季度开展以上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排查归集,及时通报典型案例。面向经营主体常态化、多渠道征集问题线索,建立健全违规问题投诉、处置、反馈闭环的联动处理及追溯整改机制,将排查处理情况纳入信用状况监测评价。依托全市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以评促改提升市场准入服务效能。(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20.破除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加大涉嫌市场分割、地方保护等垄断行为线索排查收集上报力度,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督查考核等工作,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破除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重点整治以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的问题。(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21.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贯彻落实《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完善招标投标制度体系,强化招标投标数字化监管,推进监督系统、交易系统升级改造,加大电子交易推广使用力度,提高数据归集质量。制定招标投标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并予以公示。探索建立招标投标协同监管机制,在执法、行刑衔接等方面强化协作,形成共同防范和惩治招标投标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确保招标投标市场规范有序。(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

22.推动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支持经营主体转型升级,从规模结构、活跃程度、竞争能力、经济效益等维度,综合评估经营主体发展状况,加强经营数据分析,支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实施个转企重点培育。引导企业加强研发和技术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梯度培育更多优质中小企业。(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信息委

(五)提升创新环境专项行动

23.加速集聚高端创新资源。加快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支持职教中心企业打造校外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基地围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联合高院校和科研院所建设一批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一批科技创新平台鼓励科研机构与科技企业融合发展,吸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来投资发展。(牵头单位:县教委、县科技局、县经济信息委)

24.健全创新服务体系。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开展企业创新揭榜攻关行动、企业科技特派员团服务行动,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鼓励企业建立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和特色科技企业孵化器。(牵头单位:科技局)

25.加大科技投入力度。贯彻落实市级科技型企业融资、产学研协同创新等政策体系,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赋能产业发展。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科技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发挥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作用,激励全县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充分运用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着力解决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牵头单位:科技局)

26健全高素质人才梯次引育体系。充分发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博士后招收培养工作。聚焦全县重点行业和领域建设,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持续优化人才环境,打造良好人才生态,为更多科技人才和外国专家来垫开展科研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深化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探索推行用人单位自主评价、薪酬贡献评价等市场化评价方式。(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六)提升要素保障环境专项行动

27.强化能源保障。进一步夯实天然气保障基础,加大天然气开发力度,完善天然气基础设施,依托丰富天然气资源,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打造开采、储存、生产、加工的完备产业链条。以新能源为主体推进电力开发,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力争全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达110MWp,优化区域能源结构。加快推动桂南、高洞、周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力争2027年前建成投用,协调推动川渝特高压交流工程、川气东送复线工程(垫江段)及垫江段支线工程建设,提升天然气管输能力和电力资源保障调度能力。(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28.强化用地保障。强化建设用地供应,主动发挥项目前期谋划阶段的规划主导作用,从规划布局、选址选线等方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保障论证,实现重大项目用地保障率达到100%。持续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新增工业项目按标准地出让比例保持在60%以上,从源头上提高工业项目亩均效益,有效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牵头单位: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29.压减物流成本。加强收费监督,通过市场引导、行业规范等方式,引导报关、物流、仓储、场站等经营服务单位进一步规范和降低服务收费。聚焦企业物流需求,分行业、分品类制定一园一策”“一企一策综合物流解决方案。在食品农产品加工园区开展统仓共配试点,推动形成共同配送、仓配一体的物流模式。(牵头单位:县商务委、县交通运输委县交通物流枢纽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30.加强劳动力供给。实施稳岗扩岗就业容量拓展工程,落实援企稳岗、助企纾困政策。支持发展夜市经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建立就业培训联动机制,围绕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开展职业培训。落实企业发单、就业服务联盟+培训联盟派单、公共+市场接单、企业评单四单制,加大企业空缺岗位归集力度,精准服务重点企业用工需求。(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31.完善融资服务体系。推动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创新,实施一链一策一批融资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新科技、新赛道、新市场的专属产品。引导金融机构用好中长期自动续贷”“随借随还信贷产品,满足中小企业短频急的资金需求。引导县内银行机构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定期开展银政企专项对接活动,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融资需求对接和项目推送机制。推广重点农业产业链金融链长制,深化首贷续贷中心、金融服务港湾建设。(牵头单位: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七)提升信用建设能力水平专项行动

32.加强政府守信践诺。聚焦新官不理旧账、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拖欠企业账款等问题,建立政府机构违约失信归集和认定机制,多渠道受理归集违约失信投诉线索。与司法、纪检监察、审计等单位共享政府失信信息,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合同履约监管,实时掌握政企协议履约情况。(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33.优化市场信用环境。按照市级信用评价体系,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在行政审批、资金补助、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中开展信用激励。严格执行市级失信惩戒措施清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措施建立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机制,公布各类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指引,推动信用修复集成办。(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34.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全面提升双公示信息的数据质量做到应归尽归、应示尽示积极培育褒扬诚信的市场化应用场景定期向社会征集评选优秀市场化信用应用场景,组织有条件的市场主体参加市级信用应用场景大赛完善守信融资激励机制,依托信易贷·渝惠融平台,提升金融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能力。加强纳税信用宣传,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税务局

(八)助企暖企护航成长专项行动

35.建立健全政企沟通服务机制。深化千人联千企工作机制,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定期走访机制问题解决机制跟踪督办机制。严格落实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规范政商交往行为,主动服务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牵头单位:工商联)

36.常态化做好涉企服务。深落实服务企业专员制度,持续开展金牌垫小二助企行动,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提高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平台利用率,监督提醒服务专员加强平台信息录入,并指导企业到平台吹哨,进一步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政务服务满意度。严格按照市级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措施目录清单,推动实施新一轮降低制造业成本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委县商务委

37.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常态化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及时处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问题。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政策文件,不断健全项目审批、信用管理、信息披露等制度规范,严防拖欠行为。加强信息披露和对恶意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典型案例的曝光,适时采取必要限制措施。(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

(九)正面典型推广和反面典型通报专项行动

38.大力宣传正面典型。跟踪监测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案例,争取入选市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集和案例集健全常态化宣传+重要节点专题宣传机制,广泛宣传营商环境改革成效,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39.开展反面典型归集通报。通过单位自查、有关部门协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归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健全问题任务分办落实跟踪反馈上报工作闭环机制,推动各项问题整改到位。建立健全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制度,鼓励新闻媒体曝光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40.常态化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深入推进垫小二·政务服务大众点评动损害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向常态协同转变,通过上统筹抓重点,督促线上整治抓行业监管和行风建设,推进上治理区域性、阶段性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任性用权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效应。(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司法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发展改革委牵头组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系统研究、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县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细化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行动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上下联动,统筹推动有关工作任务在本区域落地实施。

(二)强化工作闭环。坚持目标导向,按年度滚动出台工作任务清单,事项化、清单化打表推进。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通报晾晒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

(三)突出数字赋能。以数字建设为有效抓手和鲜明标识,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以场景应用驱动服务供给创新,构建多跨协同、运行高效的一件事体系,加快打造更多具有垫江辨识度的数字化应用和标志性成果,以点带面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附件:垫江县2024年度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垫江县2024年度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工  作  任  务

牵头单位

一、对标先进优化提升专项行动

(一)市场准入

1

推行企业名称申报承诺制,扩大申请人自主选择名称的权利和范围。

县市场监管局

2

落实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范,执行知名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制度及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

县市场监管局

3

全面落实迭代登记异常情形监测预警处置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规范管理商事登记代理机构,强化登记风险隐患防范化解。

县市场监管局

4

全面落实食品生产和经营等高频证照智能联办,拓展企业注销“信息共享、联动办理”范围。

县市场监管局

5

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投标平台实现登录、投标、开标等业务流程。

县市场监管局

6

全面承接市级关于企业开办、企业退出“一网通办”工作任务,实现企业开办“一日办结”“一窗通办”。

县市场监管局

7

持续落实全市范围内企业跨区县迁移“一次申请、一地办结”,实现“一地、一窗、一网、一次办结”。

县市场监管局

8

加强窗口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工作责任,进一步对企业指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和“辅办”等便利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业务素质能力和注销服务效能。

县市场监管局

(二)获取经营场所

9

建立工程建设项目申请材料电子库,实现数据留存复用。

县住房城乡建委

10

推进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

县住房城乡建委

11

推动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强施工图审查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0%,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95%以上。

县住房城乡建委

12

加强有害建筑材料监管,更新发布工程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

县住房城乡建委

13

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审批,打通项目策划生成、审批、施工、验收等全过程审批监管数据链条,实现“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

县住房城乡建委

14

全面推行社会投资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免申即领”改革。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15

完善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公开上一年度不动产权数据有关信息。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16

逐步推进产权尽职调查信息共享和系统互联,实现“一站式”访问。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17

试点开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无纸化”改革,实现企业在线申请、部门在线审批、证照在线核发、结果在线共享。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

18

推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水电气网外线接入工程占掘路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

县经济信息委、县水利局、县住房城乡建委

19

线上集中公布水电价、供水供电可靠性等信息。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经济信息委、县水利局

20

开展城市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持续提升城市供水质量和供水韧性。

县水利局

21

提高互联网服务质量,督促各基础电信企业提高互联网报装效率,加强断网及费用信息公开。

县经济信息委

22

进一步深化政企数据共享与应用,畅通自动获取用气报装电子证照(身份证明、产权信息)渠道。

县经济信息委

23

提升互联网接入能力,大力实施“畅连山城·信号升格”“光耀山城·追光”行动,增强“双千兆”网络供给能力。

县经济信息委

24

保障电信设施建设通行权,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与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衔接,在项目策划生成阶段明确用地位置规模和通信设施建设要求,保障企业依法依规办理规划、掘路、占路等审批手续。

县经济信息委

25

开展城镇天然气行业规范经营活动专项整治。

县经济信息委

(四)劳动用工

26

加强“渝职聘”求职招聘推广运用,促进供需有效对接。

县人力社保局

27

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灵活用工等“一件事”集成化服务。

县人力社保局

28

优化劳动争议纠纷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争议裁审衔接,提高劳动纠纷解决效率。

县人力社保局、县法院

29

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进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速裁团队)建设,健全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工作机制,缩短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平均办理时限。

县人力社保局

30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明确执法检查事项、形式和结果,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

县人力社保局

(五)获取金融服务

31

用好用活“垫小贷”等银政合作信贷产品,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率。

县财政局、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32

推广使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积极探索适合动产及权利抵押质押申请人实际情况的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金融产品和服务。

县财政局、垫江金融监管支局、人行长寿分行

(六)国际贸易

33

支持企业在西部陆海新通道和“渝新欧”国际铁路联运大通道,通过自建或租赁等方式建设布局海外仓。

县商务委

(七)纳税

34

畅通税收政策制定的公众参与渠道,健全纳税人意见建议有效反馈机制,增强税收政策制定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县税务局

35

建立“辅导办理一体化、流转办理一体化、税费服务场景化”的征纳互动服务运营机制,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政策知晓度和办税便利性。

县税务局

36

优化电子税务局企业代缴办税、综合关联式申报、“一站式”退税等应用场景,提升税费申报智能化水平和缴税便利度。

县税务局

37

优化征管机制,完善纳税信用数据归集治理能力,提升纳税信用数据质量。

县税务局

38

拓展川渝税费服务合作范围和深度,深化业务跨区域通办和税费协同管理。

县税务局

39

健全税费争议调解机制,推进税费争议妥善化解,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县税务局

40

制定年度税务审计计划,依法依规公开税务审计结果。

县税务局

(八)解决商业纠纷

41

推动“渝诉快执”“社会综合治理信息系统”等互联互通,完善查找被执行人员、财产等协作联动机制。

县法院

42

推动仲裁、调解领域数字化改革,提升仲裁、调解质效和透明度。

县司法局

43

发布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县法院

44

提高电子送达效率,压减商事案件审理时限。

县法院、县市场监管局

(九)促进市场竞争

45

制定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规范,完善会审程序,健全会审规则。

县市场监管局

46

制定公平竞争审查约谈工作指引,对政策措施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对妨碍公平竞争问题整改不力的,按程序开展核查。

县市场监管局

47

重点查处医药、公用事业、日用消费品等领域的违法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

48

合理运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用记录结果,对失信专家落实惩戒措施。

县财政局

二、提升政务环境专项行动

(一)全面加强政务服务渠道建设

49

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颗粒化比例达到100%,“一网通办”率达到80%,掌上可办率达到50%。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委(县大数据发展局)

50

推动各级政务服务部门业务系统及有关应用所涉政务服务事项在“渝快办”的电脑端、移动端、自助服务端、大厅窗口端同源发布、同步更新。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委(县大数据发展局)

51

加强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综合窗口充分授权,提升综合窗口服务能力。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

52

积极配合市级部门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邮政、银行、电信等自助服务终端一体化延伸。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委(县大数据发展局)

53

联动12345热线、“互联网+督查”、“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政务服务“好差评”、“民呼我为”应用、“垫小二·政务服务大众点评”等渠道,健全接诉即办、未诉先办服务机制,实现企业群众诉求“一键响应”。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

(二)全面深化政务服务模式创新

54

推动完成《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部署的13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推进教育入学、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等“一件事”集中攻关和创新示范取得积极成效。

县教委、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等县级有关单位

55

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审批模式,健全基于信用承诺的极简审批制度,推进审批、监管、执法、信用一体协同。

县发展改革委、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

56

推进“川渝通办”提质扩面,深化与毗邻区县交流合作。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

57

事项化梳理惠企政策兑现清单,完善政策解读发布机制,线上统一兑现平台,线下设置统一兑现窗口,推动政策精准匹配、一键确认、免申即享。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经济信息委

(三)全面强化政务服务数字赋能

58

深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应用,推动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认应用。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委(县大数据发展局)

59

推进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单套归档和电子档案单套管理,完善“办结即归档”功能。

县档案馆、县档案局

60

拓展“渝快码”扫码、亮码应用场景,推动更多服务“码上可办、一码通服”。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

61

扩大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场景和范围。

县人力社保局

(四)全面推动政务服务扩面增效

62

组建政务服务专业人员、专家团队,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供智力支持。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

63

优化老年人数字化认证服务,推进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补贴、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老年公交卡年检等无感认证、免申即享,一次认证、多次复用。

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交通运输委

64

根据市上要求,启动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司法局

三、提升法治环境专项行动

(一)深入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65

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行政执法事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达到65%以上。

县司法局

66

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法定执法+赋权执法+委托执法”新模式,编制公布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县司法局

67

探索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专业执法”新路径,推动区县专业行政执法部门以派驻、包片等方式下沉执法力量,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运行,实现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

县司法局

68

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纳入基层智治体系统筹管理,构建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反馈、第一时间处置的闭环监管体系。

县司法局

69

整合多部门执法检查内容,打造多跨协同的执法监管“一件事”应用场景,运用“综合查一次”组团式执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

县司法局

(二)加强涉企执法监督

70

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年度工作计划,运用工作报告、统计分析、评议考核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

县司法局

71

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及时化解涉企执法问题。

县司法局

72

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加强对涉企执法的社会监督。

县司法局

73

聚焦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头执法、同案不同罚、运动式执法、暴力执法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

县司法局

74

加大使用“执法+监督”应用,推动全县执法单位入驻“执法+监督”系统。

县司法局

(三)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75

依法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以及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

76

规范涉企产权强制性措施,坚决防止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县公安局、县法院

77

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改革,提升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适用率。

县检察院

78

开通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财产查控、资产处置“绿色通道”,最大程度缩短办案周期。

县检察院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79

贯彻落实《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

县市场监管局

80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完善行刑衔接和行刑合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诉调对接。

县市场监管局

81

强化川渝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动态管理重点保护名录,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县市场监管局

82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机制,持续完善风险预警应急体系,提高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能力。

县市场监管局

83

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和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制度,受理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和专利纠纷行政调解。

县市场监管局

84

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力争培育申报1-2家优势企业。

县市场监管局

85

实施企业知识产权实用人才培训“双百”工程,持续打造“知识产权伴你行”政务服务品牌。

县市场监管局

(五)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86

推广“公证+”涉企服务新模式,发布涉企公证服务专员名录。

县司法局

87

深化“产业链+法律服务”活动,聚焦重点产业编制企业自主合规指南,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计划。

县司法局

88

持续组织开展送法进企活动,举办专题培训、法治体检等系列活动。

县司法局

四、提升市场环境专项行动

(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89

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开展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专项清理,每季度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排查归集,及时通报典型案例。

县发展改革委

90

健全市场准入违规问题线索投诉、处置、反馈闭环机制,将排查处理情况纳入信用状况监测评价。

县发展改革委

(二)破除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

91

大力整治市场分割、地方保护等问题,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县市场监管局

92

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督查考核等工作,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

县市场监管局

93

举办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公平竞争政策培训,增强公平竞争意识。

县市场监管局

94

征集招标投标领域设置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线索,重点整治以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等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县发展改革委

95

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着力打击供应商围标串标、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行为。

县财政局

(三)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监管

96

根据市级要求,修订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

县发展改革委

97

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市级招标文件范本,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方法运用规则。

县发展改革委

98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监督管理,加大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惩戒力度。

县发展改革委

99

制定垫江县招标投标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完善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追责情形。

县发展改革委

(四)推动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100

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执行市级即将出台的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县市场监管局

101

贯彻实施市级即将出台的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实施方案,完善个体工商户分型标准和分类指标体系。

县市场监管局

102

积极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在产业链上有生态主导力的制造业企业。

县经济信息委

五、提升创新环境专项行动

(一)加速集聚高端创新资源

103

支持职教中心与企业打造校外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基地。

县教委

104

培育1个以上市级科技创新平台。

县科技局、县经济信息委

(二)健全创新服务体系

105

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出台《垫江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方案》,力争累计引育高新技术企业70家,科技型企业80家。

县科技局

106

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团服务行动,通过高校、科研院所遴选科技特派员团,助力企业技术创新。

县科技局

107

力争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3亿元以上。

县科技局

108

贯彻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科技成果落地。

县科技局

(三)加大科技投入力度

109

建立科技企业技术难题攻坚机制,发挥科技型企业的创新主导作用,激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

县科技局

110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科技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对接,促进优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县科技局

111

发挥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作用,鼓励科技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县科技局

(四)健全高素质人才梯次引育体系

112

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县人力社保局

113

健全“一站式”人才服务体系,提供人才安家落户、创业指导、成果转化、人事托管等服务。

县人力社保局

114

推动数字化人才服务建设,推广“渝才荟”人才服务应用建设,优化人才服务港功能,推进人才工作数字变革,细化人才服务举措,提升人才服务满意度。

县人力社保局

六、提升要素保障环境专项行动

(一)强化能源保障

115

以新能源为主体推进电力开发,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力争全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达110MWp,优化区域能源结构。

县发展改革委

116

加快推动桂南、高洞、周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力争2027年前建成投用

县发展改革委

117

协调推动川渝特高压交流工程、川气东送复线工程(垫江段)及垫江段支线工程建设,提升天然气管输能力和电力资源保障调度能力。

县发展改革委

(二)强化用地保障

118

强化建设用地供应,从规划布局、选址选线等方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保障论证,实现重大项目用地保障率达到100%。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119

持续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新增工业项目按标准地出让比例保持在60%以上。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120

持续推进土地监管运用系统,重塑建设用地管理流程,实现重大项目数字化空间协同调度。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三)压减物流成本

121

开展重大物流设施国土空间布局及集疏运体系研究。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122

加快推进垫江县渝东农特产品电商物流(冷链)产业园建设,打造西部食品供应链基地。

县交通物流枢纽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123

开展食品农产品加工园区统仓共配试点。

县交通运输委

(四)加强劳动力供给

124

实施“稳岗扩岗”就业容量拓展工程,推动“就在山城·渝创渝新”就业服务、高质量充分就业先行区建设等改革,城镇新增就业5000人以上。

县人力社保局

125

合理布局零工市场(驿站)3个以上,建设市级高质量充分就业村(社区)15个以上。

县人力社保局

126

推动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培训占比达到65%以上,重点群体培训后系统就业率达到28%以上,产业匹配度达到60%以上。

县人力社保局

127

迭代升级企业用工服务“四单制”,力争规上限上企业用工需求对接全覆盖。

县人力社保局

128

举办系列招聘活动200场次以上。

县人力社保局

(五)完善融资服务体系

129

推动“渝链贷”等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创新,实施“一链一策一批”融资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新科技、新赛道、新市场的专属产品。

县经济信息委、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垫江金融监管支局

130

引导县内银行机构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

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垫江金融监管支局

131

开展银政企对接活动,推动项目融资需求和项目对接。

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垫江金融监管支局

132

完善重点产业信贷融资服务体系,加大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金融供给。

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垫江金融监管支局

133

截至2024年末,对发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较好的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

人行长寿分行

七、打造“信用重庆”升级版专项行动

(一)加强政府守信践诺

134

依托信用中国(重庆)网站、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等渠道,受理、归集涉及政府部门(含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违约失信投诉,开展失信核实认定,并督促整改。

县发展改革委

135

建立健全政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推动涉政府机构失信被执行人动态清零。

县发展改革委、县法院

(二)优化市场信用环境

136

用好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推动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县发展改革委

137

严格落实市级失信惩戒措施清单(2024年版)。

县发展改革委

138

建立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机制,公布各类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指引,积极承接市级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等失信信息信用修复“一件事”集成服务。

县发展改革委、县市场监管局

(三)推进社会信用建设

139

向社会征集评选优秀市场化信用应用场景,组织有条件的市场主体参加市级信用应用场景大赛。

县发展改革委

140

依托“信易贷·渝惠融”平台,为经营主体提供申请有额度、办理有时效、拒单有原因、服务有监督的“四有”金融服务。

县发展改革委、垫江金融监管支局

141

积极推动三农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农户融资”激励场景作用。

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委、垫江金融监管支局

142

加强纳税信用宣传,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

县税务局、县发展改革委

八、助企暖企护航成长专项行动

(一)建立健全政企沟通服务机制

143

积极应用“渝商e服务”平台,推动民营企业诉求直通、商协会管理服务、民营企业风险预警处置等事项线上集成办理。

县工商联

144

深化“千人联千企”工作机制,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定期走访机制、问题解决机制、跟踪督办机制。

县工商联

(二)常态化做好涉企服务

145

提高“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平台利用率,监督提醒服务专员加强平台信息录入,并指导企业到平台“吹哨”,进一步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政务服务满意度。

县经济信息委

146

落实“服务企业专员”制度,开展金牌“垫小二”助企行动,加强服务企业专员队伍建设。

县经济信息委、县商务委、县发展改革委

147

开展企业减负政策宣传周系列活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

县经济信息委

(三)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

148

常态化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推动台账内未化解欠款清零。

县经济信息委

149

加强拖欠账款投诉问题承办。

县经济信息委

150

强化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激励评价,将各单位防范和化解情况纳入信用体系建设考核。

县经济信息委

九、正面典型推广和反面典型通报行动

(一)大力宣传正面典型

151

健全“常态化宣传+重要节点专题宣传”机制,积极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成效。

县发展改革委

152

总结经验做法,争取纳入市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集和案例集。

县发展改革委

153

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将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社会认可度高的改革举措上升为制度规范。

县发展改革委

(二)开展反面典型归集通报

154

通过单位自查、有关部门协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归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

县发展改革委

155

建立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制度。

县发展改革委

(三)常态化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

156

依托“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加强对营商环境的智慧监督,及时跟进预警信息,深入排查廉洁风险点和作风问题,提高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

县纪委监委机关

157

深入推进“垫小二·政务服务大众点评”,深入整治消极懈怠、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问题,严肃查处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等行为。

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司法局

158

适时通报曝光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释放正风肃纪强烈信号,督促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县纪委监委机关


部门解读: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 (2024—2027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图读懂:

一图读懂:垫江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 (2024—20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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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垫江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 (2024—2027年)的政策咨询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