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0358/2025-00011 | [ 发文字号 ] | 垫江府人〔2025〕1号 |
[ 主题分类 ] | 人事工作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1-27 | [ 发布日期 ] | 2025-01-27 |
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陈军等11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垫江府人〔2025〕1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陈军等11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经2025年1月23日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陈军同志为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挂职1年);
胡超同志为县科技局副局长(副处级);
贺洪强同志为县司法局副局长(副处级);
夏建忠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副处级);
谭孟同志为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徐东洋同志为县林业局副局长。
免去
白云同志的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印同志的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职务;
谭孟同志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何光荣同志的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钱旺同志的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职务;
谭雪松同志的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徐东洋同志的县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垫江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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