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0358/2025-00047 | [ 发文字号 ] | 垫江府办发〔2025〕22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03 | [ 发布日期 ] | 2025-09-05 |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2025年度优化营商环境 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垫江府办发〔2025〕22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垫江县2025年度优化营商环境
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垫江县2025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垫江县2025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2025年度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一、对标先进优化提升专项行动 | ||
(一)市场准入(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 ||
1 |
全面推广运用“渝企在线”平台,对经营主体准入、变更、迁移、注销等环节,实现开办提质、证照智管、变更同步、迁移无碍、退市无忧、数字赋能、服务增效,持续推进全链条、标准化、集成式、便利化改革。 |
县市场监管局 |
2 |
有序落实《重庆市深化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25—2027年)》,加强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推动注册资本异常判定、出资期限豁免调整、另册管理制度细化落实,规范股东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维护市场交易安全。 |
县市场监管局 |
3 |
强化《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规范(2025年版)》学习运用,全面贯彻落实全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川渝两地企业名称争议裁决办法等制度和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及流程,不断提升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度和规范化。 |
县市场监管局 |
4 |
贯彻落实《重庆市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优化提升方案》,确保“个转企”实现线上“一网”线下“一站”申请、多跨“一体”办结、许可“一键”变更办理,便利经营主体延续经营。 |
县市场监管局 |
5 |
贯彻落实《重庆市企业迁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市域内跨区县迁移“一次申请、一键办理、一次办结”和川渝两地企业“云迁移”。 |
县市场监管局 |
(二)获取经营场所(牵头单位: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 | ||
6 |
持续推进社会投资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免申即领”,实现新出让土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免申即领”达到80%。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7 |
按照“全域、全业务、全流程”要求,有效推动我县规划用地审批智治工作,按照全市工作安排序时推进,将拟新供应的地块(项目)全面纳入“规划用地审批智治”应用运行,整合用地审批各环节数据。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8 |
全面落实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积极委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统一采购,降低登记错误产生的赔付风险,有效保护不动产合法权利人的财产权利。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9 |
优化建筑企业资质审批流程,畅通外地企业入垫渠道,开展建筑企业资质帮扶及申报业务指导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资质变更、增补、注销等办理效率。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10 |
依托全市“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提高施工图质量抽查比例。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11 |
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特殊程序服务事项清单和流程开展审批服务,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技术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验等特别程序的管理力度,不断提升审批服务透明度。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12 |
加强“建筑师负责制”宣传推广,鼓励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采用建筑师负责制。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13 |
规范执行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不断提高城市更新、既有建筑改造、地下空间、新型基础设施等相关领域的技术水平。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水利局) | ||
14 |
持续优化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探索建立水电气报装协作机制,推行“一表申请”改革,逐步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推动联合报装“10日办结制”,不断提高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效率。 |
县经济信息委、县水利局 |
15 |
持续深化用电报装“三零”“三省”服务,拓展“三零”服务范围至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加强政企信息共享,供电企业提前掌握项目信息,靠前对接、主动服务,提前做好电网规划布局,及时保障客户用电需求。 |
县经济信息委 |
16 |
实施县城老旧供水管道改造工程,全年计划更新改造管网约6公里,提升城市供水可靠性。 |
县水利局 |
17 |
规范制水工艺流程,提升供水水质,确保全年水质综合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
县水利局 |
18 |
巩固提升各乡镇(街道)重点区域“双千兆”网络全覆盖成果,按需对非重点区域动态扩容;全面实现各乡镇(街道)10G PON网络覆盖;积极谋划万兆园区、万兆工厂建设规划。 |
县经济信息委 |
19 |
编制《燃气报装费用清单》,推进用气报装服务全流程线上办理,自动调用电子证照,实现“零跑腿透明价10天通气”,不断提升用气报装便利度。 |
县经济信息委 |
(四)劳动用工(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 ||
20 |
依托乡镇(街道)社保所、市(县)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县人才市场推动落实“15分钟就业创业服务圈”建设,打造便利化就业服务渠道。 |
县人力社保局 |
21 |
加强创业导师库建设,联合县内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开展多形式创业活动,大力开展创业导师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针对重点群体提供专业的创业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就业服务专员精准指导劳动力就业。 |
县人力社保局 |
22 |
畅通维权渠道,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办理质效,切实化解劳资纠纷;上好“开业第一课”“开工第一课”,提高用工单位法律意识,规范企业用工;落实在建项目“一金三制”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确保举报投诉结案率达到98%以上。 |
县人力社保局 |
23 |
深入实施劳动争议多元联处,不断提高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同时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内部劳动人事争议协商机制,完善企业劳动争议内部投诉协商渠道,力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70%以上。 |
县人力社保局 |
24 |
打造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一站式调解中心,提升劳动争议处理效能。 |
县人力社保局 |
25 |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续保等多个事项纳入社保业务“单位网上申报平台”,实现社保参保“一件事”办理。 |
县人力社保局 |
(五)获取金融服务(牵头单位: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
26 |
宣传推广《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提升金融监管法治水平。 |
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27 |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积极推广运用“渝金通”数智金融服务平台。 |
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28 |
积极推广使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持续丰富适合动产及权利抵押质押申请人实际情况的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金融产品和服务。 |
人行长寿分行 |
29 |
培育更多的绿色转型融资项目,按季推送至“长江渝融通”和各金融机构,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好各类绿色贷款政策,抓好绿色转型项目融资落地,力争全年绿色贷款余额达到48亿元。 |
人行长寿分行 |
30 |
引导金融机构强化绿色金融风险监管,探索开展转型金融试点,推动试点企业主动披露环境信息,促进蓝白色金融稳健发展。 |
人行长寿分行 |
31 |
督促金融机构实施无还本续贷升级行动,落实降低银行账户服务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等费用的要求。 |
垫江金融监管支局 |
32 |
进一步发挥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占比达到10.2%左右。 |
垫江金融监管支局、人行长寿分行、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委 |
(六)国际贸易(牵头单位:县商务委) | ||
33 |
贯彻落实“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政策,助力企业提升通关便利度。 |
县市场监管局 |
34 |
以西部陆海新通道为依托,积极拓展与中欧班列、长江黄金水道等其他运输通道的合作,加强与周边地区的运输通道连接,进一步完善运输通道网络。 |
县商务委 |
35 |
积极推广“单一窗口”口岸物流信息服务功能,引导企业通过“单一窗口”口岸物流信息服务功能获取集装箱动态查询、货物在途跟踪等物流信息,提升物流信息透明度。 |
县商务委 |
36 |
积极推动外贸进出口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为企业提供基于“铁海联运一码通”数据的贸易融资服务。 |
县商务委 |
(七)纳税(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 ||
37 |
优化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实现诉求“早发现、快解决、少发生”,全年“民呼我为”涉税服务诉求平均办理时长压缩至7个工作日。 |
县税务局 |
38 |
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转型升级。 |
县税务局 |
39 |
加强分类型、分行业的申报辅导,规范纳税人自行申报和委托代理申报行为,税收综合申报率达到90%。 |
县税务局 |
40 |
深入实施纳税信用提升计划,优化“纳税信用账户”应用,推动A级纳税人稳步增长,信用修复准期率达到90%。 |
县税务局 |
41 |
构建“信用+风险”管理模式,引导涉税中介发挥专业优势,依法规范服务经营主体合规经营,“信用码”申领率达到90%。 |
县税务局 |
42 |
创新推出川渝协同融合举措,联合打造川渝“一件事”服务品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合作成果。 |
县税务局 |
(八)解决商业纠纷(牵头单位:县法院) | ||
43 |
完善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机制,充分利用移动微法院及诉讼服务平台无差别受理网上提交案件;加大先行调解力度,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在立案阶段推广适用要素式审判和要素式起诉书示范文本。 |
县法院 |
44 |
深化“法院+邮政”集约送达合作,推动邮寄送达集中打印点对法院邮寄设立绿色通道,提升邮寄送达效率;当日反馈未妥投原因,便于法院及时采取其他送达方式。 |
县法院 |
45 |
加强“法治·渝诉快执”应用推广使用,拓宽法院与当事人信息的交互渠道,精准收集执行信息,规范执行行为、提升办案效率。 |
县法院 |
46 |
积极培育司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产出“民营经济保护”典型案例。 |
县法院 |
(九)促进市场竞争(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 ||
47 |
配合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专项执法行动,积极排查平台经济、民生保障、医药、殡葬、公用事业等领域垄断违法线索。 |
县市场监管局 |
48 |
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配合查处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问题。 |
县市场监管局 |
49 |
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反垄断全链条监管执法的意见》,加强和规范反垄断事前预防、事中纠偏、事后矫正全链条监管。 |
县市场监管局 |
50 |
积极宣传推广经营者集中审查,靠前指导企业依法申报,提升集中审查质效。 |
县市场监管局 |
51 |
开展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直播带货中虚构流量数据等违法行为,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向网络蔓延。 |
县市场监管局 |
52 |
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加强企业商业标识、商业信誉、商业秘密等权益保护行政执法,提升不正当竞争投诉举报处置率。 |
县市场监管局 |
53 |
开展政府采购领域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持续打击供应商围标串标、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行为。 |
县财政局 |
54 |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领域中小企业支持政策,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文件,降低中小企业参与工程招投标门槛。 |
县财政局 |
55 |
依托政府采购“一件事”服务平台,通过归集平台既有信息、业务系统多跨协同、数据驱动业务流程等方式,简化企业信息填报及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
县财政局 |
56 |
依托投标保证金在线查询、支付追踪等功能,加强投标保证金全流程规范管理,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时退还。 |
县财政局 |
57 |
积极运用重庆市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开展知识产权“伴企行”服务活动,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和保护效能。 |
县市场监管局 |
二、提升政务环境专项行动 | ||
(一)全面加强政务服务渠道建设〔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委(县大数据发展局)〕 | ||
58 |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积极宣传推广运用“渝快办”平台办理人社、医保、公积金等领域业务。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委(县大数据发展局),县级有关部门 |
59 |
依托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和垫江高新区便民服务点等建立政务服务点,推动政务服务供给合理布局、高频服务精准“前移”。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60 |
完善政务服务评价体系,线上依托“民呼我为”“好差评”渠道,线下依托“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垫江县政务服务投诉电话,及时了解问题建议,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 |
(二)全面深化政务服务模式创新〔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委(县大数据发展局)〕 | ||
61 |
深化“一件事”改革,积极做好“一件事”套餐承接推广工作,加大我县试点的“一件事”培育力度。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级有关部门 |
62 |
推动政务服务“川渝通办”改革,按照市级要求,积极推广资质资格在两地互认,做好电子证照亮证互认场景的优化和拓展工作。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级有关部门 |
63 |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策直达快享专区,全量归集、展示县级层面依法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及政策事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便利企业群众获取政策服务。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县级有关部门 |
(三)全面强化政务服务数字赋能〔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委(县大数据发展局)〕 | ||
64 |
开展高频服务事项集中梳理,推动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能获取电子材料的免提交、能通过电子表单申请的免收纸质材料。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委(县大数据发展局),县级有关部门 |
65 |
根据市级系统对接情况,积极做好高频服务事项“办件”跟踪预防超期、“好差评”差评整改工作。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委(县大数据发展局),县级有关部门 |
66 |
按照市级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服务事项简介、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常见问题、应用场景(形成材料类事项)等梳理工作,推广可视化办事指南,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捷性。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委(县大数据发展局),县级有关部门 |
67 |
逐步提升“渝快办”办件效能,进一步提高全县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委(县大数据发展局) |
(四)全面推动政务服务扩面增效〔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 | ||
68 |
逐步将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69 |
参照市级高频事项清单,梳理发布我县高频事项清单、帮办代办事项清单,组建帮办代办服务队伍,持续为特殊群体开展陪同办、代理办、上门办等便民服务。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
70 |
持续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工作,不断增强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责任意识。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 |
71 |
加强政务服务宣传解读,在充分尊重企业群众意愿前提下,引导优先选择“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委(县大数据发展局),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三、提升法治环境专项行动 | ||
(一)深入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 ||
72 |
持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优化执法队伍、明确执法事项、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广“综合查一次”组团式执法。 |
县司法局 |
73 |
推动县级执法部门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并向社会公示,严禁清单外检查,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 |
县司法局 |
74 |
贯彻落实深化涉企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规范垫江高新区“综合查一次”,构建“包容审慎、无事不扰”的行政执法新模式,涉企行政检查频次减少30%以上。 |
县司法局 |
75 |
推动县级执法部门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积极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和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检查”,通过智慧监管方式能够达到行政检查要求的,不再安排现场检查。 |
县司法局 |
76 |
探索“信用+执法”监管综合场景,打造养老服务机构执法监管一件事综合场景,充分运用信用评价赋能行政执法。 |
县司法局 |
77 |
动态调整乡镇(街道)赋权事项清单,牵头梳理2025年乡镇(街道)赋权事项,明确赋权范围和承接主体。 |
县司法局 |
78 |
推动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强化行政执法协作,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县司法局 |
(二)加强涉企执法监督(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 ||
79 |
完善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评价机制,全面推广运用“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强化执法检查全流程监督,推行“扫码入企”,实现涉企行政检查全生命周期管理。 |
县司法局 |
80 |
推动县级执法部门按照不予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柔性执法三清单”,规范执法、柔性执法,提升执法满意度。 |
县司法局 |
81 |
适时提出《重庆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有关修改建议,严格规范落实制度文件,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
县司法局 |
82 |
健全“法治护企”企业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发挥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和监督员作用,及时收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化解涉企执法问题。 |
县司法局 |
83 |
持续开展“垫小二·政务服务大众点评”提升群众满意度,完成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终期评估,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
县司法局 |
84 |
加强对县级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统一裁量制度的监督,避免任性执法、随意执法。 |
县司法局 |
85 |
建立健全涉企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作用。 |
县司法局 |
(三)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 ||
86 |
依法慎用执法司法强制措施,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或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严格控制限制人身自由、停工停产停业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积极推动一批企业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行政执法部门采取的涉企执法强制措施运用情况开展监督。 |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
87 |
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趋利性执法以及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关注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大量异地执法、大额顶格处罚等情况。 |
县司法局 |
88 |
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保护民营经济人士人身和财产等合法权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等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重点整治恶意阻工、暴力讨债等行为;依法严惩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 |
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 |
89 |
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与县纪委监委机关的联动监督机制,全面梳理2025年以来受理的涉企执法司法信访举报,并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开展调查核实,严格公正依法办理涉企案件。 |
县法院 |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 ||
90 |
加大《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宣传贯彻力度,不断深化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 |
县市场监管局 |
91 |
加强知识产权行刑衔接协同保护,推动信息数据共享、线索双向移送等工作;扎实开展“铁拳”行动、“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
县市场监管局 |
92 |
开展企业知识产权风险排查,完善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等级评估机制,根据企业需求开展海外专利、商标预警分析,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
县市场监管局 |
93 |
贯彻落实《“渝企出海”知识产权护航行动方案》,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实用人才培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和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保护。 |
县市场监管局 |
(五)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 ||
94 |
对接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依托国际商事仲裁专家智库,为辖区内企业提供涉外仲裁服务。 |
县司法局 |
95 |
制定发布《商事纠纷诉仲对接工作机制(试行)》,推动商事诉讼与仲裁有序衔接,助力当事人多元化解纠纷;依托国际商事仲裁专家智库,引进涉外法律服务人才,为企业提供涉外法律服务。 |
县法院、县司法局 |
96 |
积极宣传合规经营指引,发布经营风险提示,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重点产业合规指引覆盖率达到60%。 |
县司法局 |
97 |
推动财税金融、应急管理、人力资源等领域探索建立合规服务点;推动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合规管理,建立合规风险识别机制,提升依法经营水平。 |
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级有关部门 |
98 |
持续开展“万所联万会”“千所联千企”等活动,组织律师进入园区和企业,开展普法宣讲、提供法律咨询,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
县司法局 |
99 |
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组建“法治体检”团队,通过实地走访、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聚焦企业发展重点关注问题,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
县司法局 |
100 |
开展涉外法治人才摸排,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 |
县司法局 |
四、提升市场环境专项行动 | ||
(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 ||
101 |
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 |
县发展改革委 |
102 |
依托全市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强化评估结果应用,“以评促改”提升市场准入服务效能。 |
县发展改革委 |
103 |
鼓励我县有条件的行业探索要素创新性配置,完善市场准入相关行业组织监管。 |
县发展改革委,县级相关部门 |
(二)破除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 ||
104 |
贯彻落实《重庆市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制度》,健全审查机制、规范审查流程,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质量。 |
县市场监管局 |
105 |
贯彻落实《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同工作指引》,建立健全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保障机制,推动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和功能性转变。 |
县市场监管局 |
106 |
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工作,及时纠正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 |
县市场监管局 |
(三)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 ||
107 |
认真贯彻执行和大力宣传《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适时修订我县招标投标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创新完善招标投标全链条监管机制。 |
县发展改革委 |
108 |
协助市发展改革委做好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 |
县发展改革委 |
109 |
征集招标投标领域设置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的线索,持续开展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积极整治以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等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
县发展改革委 |
110 |
参照市级培训指导机制,对招标人、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等开展集中培训,促进招标投标活动规范运行。 |
县发展改革委 |
111 |
严格执行招标文件范本,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制,采取“一单三审模式”严把招标文件审核关,引导招标人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
县发展改革委 |
(四)推动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信息委) | ||
112 |
围绕《重庆市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2025年工作要点》,充分发挥县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作用,持续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培育,全面落实改革举措赋能发展。 |
县市场监管局 |
113 |
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推行“技改专项贷”,助力企业产业升级。 |
县经济信息委、人行长寿分行、垫江金融监管支局 |
五、提升创新环境专项行动 | ||
(一)加速集聚高端创新资源(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 ||
114 |
加强与市科技局、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等单位对接,积极加快推进重点实验室建设,引导企业引进更多科研资源,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
县科技局 |
115 |
积极推动长垫协同创新发展,合作实施科技项目2个;互派医卫专家参与项目评审,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
县科技局 |
116 |
积极培育技术创新中心,指导阀门铸造产业园表面处理中心、技术检测中心申报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
县科技局 |
117 |
强化《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宣传,深入企业走访指导服务,鼓励企业积极进行成果转化。 |
县科技局 |
(二)健全创新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 ||
118 |
大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5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到90家,培育科技型企业105家。 |
县科技局 |
119 |
推动科技服务业产业发展,加大对科技服务业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指导服务力度。 |
县科技局 |
120 |
构建垫江高新区创新创业生态圈,积极引育创新创业企业。 |
县科技局 |
(三)加大科技投入力度(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 ||
121 |
围绕我县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体系建设,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市级专项资金支持项目。 |
县科技局 |
122 |
完善科技型企业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大力宣传重庆市种子基金申报指南,动员企业积极申报。 |
县科技局 |
123 |
完善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机制,重点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 |
县科技局 |
124 |
规范知识价值信用贷款试点运行,做好创新积分制信息征集工作,动员科技型企业积极填报。 |
县科技局 |
125 |
加大梳理挖掘力度,推荐更多优质企业进入重庆市拟上市企业后备库;加强拟上市企业上市辅导培育,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加快上市步伐。 |
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四)健全高素质人才梯次引育体系(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 ||
126 |
积极落实市人力社保局有关留学人员管理服务“一件事”安排部署,提升留学人员办事便捷性。 |
县人力社保局 |
127 |
加强职称政策宣传,优化服务方式、简化申报材料、压缩申报时长,为申报人员提供便捷服务。 |
县人力社保局 |
128 |
定向开展优秀青年专项人才计划宣传,扩大政策知晓度;定期收集用人单位用人需求,助力高效引才并兑现引才奖励。 |
县人力社保局 |
六、提升要素保障环境专项行动 | ||
(一)强化能源保障(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 ||
129 |
实现金上—湖北特高压输电工程建成投运,推动高洞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前期工作,进一步增强电力保障能力。 |
县发展改革委 |
130 |
开工新能源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推动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建设,力争年底实现并网装机达30兆瓦。 |
县发展改革委 |
131 |
完成富源化工第二回35千伏电源接入,提升化工企业供电可靠性。 |
县发展改革委 |
132 |
加强县城电力保供,推动桂南变电站增容,完成新增63兆伏安变电容量竣工投产。 |
县发展改革委 |
133 |
推动川气东送二线垫江段建设,建设天然气管道34公里,管径1219/1016毫米,压力10兆帕。 |
县发展改革委 |
(二)强化用地保障(牵头单位: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
134 |
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对具备报批征地的项目提前介入、精准指导,坚决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135 |
全面推行重点项目空间协同论证工作,成立垫江县重点建设项目空间和资源要素保障工作专班,制定空间和资源要素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实现重点项目空间协同论证100%完成。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136 |
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实现全县新增工业项目按标准地出让比例达70%。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三)压减物流成本(牵头单位:县商务委) | ||
137 |
规划建设垫江县渝东数智电商物流产业园,打造供应链生态完善、具有重要区域影响力的西部食品电商供应链基地和综合性产业平台,支持企业在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重要节点城市建设物流分拨中心、海外仓等物流设施,拓展物流服务网络,降低物流成本。 |
县商务委、县发展改革委 |
(四)加强劳动力供给(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 ||
138 |
积极扩岗稳岗,编制发放《垫江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手册》,开展“丹乡人才周周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渝来渝”等招聘会,宣传我县制造业就业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2025年实现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垫来垫就业创业5500人。 |
县人力社保局 |
139 |
依托线上“渝职聘”、线下“垫江县人才市场”招聘平台,创新举办“网络招聘+夜市招聘”“丹乡人才周周会”,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发挥“渝悦就业”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应用场景作用,2025年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300人。 |
县人力社保局 |
140 |
大力实施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动企业与培训机构对接合作,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000人次,重点群体培训占比、培训总体就业率均保持在60%以上。 |
县人力社保局 |
141 |
配合市人力社保局推进环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建设,为有创业需求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服务,2025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2亿元。 |
县人力社保局 |
142 |
迭代升级“发单、接单、派单、评单”工作流程,动态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实现重点企业紧急用工服务响应率达100%。 |
县人力社保局 |
143 |
积极推动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加快落地显效,全面兑现就业支持政策,2025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800人以上。 |
县人力社保局 |
(五)完善融资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
144 |
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开展数字化转型,优化信贷审批流程,缩短信贷审批时间。 |
垫江金融监管支局、人行长寿分行、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145 |
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银政企对接活动,推动项目融资需求和项目对接,降低企业融资压力。 |
垫江金融监管支局、人行长寿分行 |
146 |
引导银行机构积极向上级银行争取增加信用贷款产品供给,开发“自动续贷”“随借随还”信贷产品,力争实现企业类信用贷款增速高于一般贷款增速。 |
垫江金融监管支局、人行长寿分行 |
147 |
引导银行机构积极向上级银行争取创新服务于科技创新、绿色转型的专属产品,加强对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力争制造业贷款、绿色贷款、科技型企业贷款等贷款增速高于一般贷款增速。 |
垫江金融监管支局、人行长寿分行、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148 |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有序推进“智融惠畅”工程,力争金融增加值达到18亿元。 |
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149 |
探索建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发挥“以投带引”作用推动重大项目落地。 |
县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七、打造“信用重庆”升级版专项行动 | ||
(一)加强政府守信践诺(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 ||
150 |
归集、受理、处置政府机构在政府采购、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领域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失信线索,督导政府机构纠正失信行为,解决“新官不理旧账”。 |
县发展改革委 |
151 |
加大政府诚信宣传力度,加强市级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运用,对失信情况严重的政府机构督促整改。 |
县发展改革委 |
152 |
探索建立合同履约监管机制,打造“信用+政府合同履约”应用场景。 |
县发展改革委 |
153 |
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执行行动,建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执行案件绿色通道,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案件,实现2024年及之前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清零。 |
县发展改革委、县法院 |
(二)优化市场信用环境(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 ||
154 |
严格执行《重庆市六类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引》,加大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地方政府六类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宣传力度。 |
县发展改革委 |
155 |
推动行业执法监管部门根据信用评价结果,打造“信用+执法”应用场景,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
县司法局、县发展改革委 |
156 |
持续推广信用承诺制办理,简化审批流程,减免证明材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
县发展改革委、县司法局 |
157 |
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措施,防止失信惩戒范围随意扩大、泛化。 |
县发展改革委 |
158 |
推动信用修复“一件事一次办”,强化司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等协同修复,快速办理符合条件的信用修复诉求。 |
县发展改革委 |
(三)推进社会信用建设(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 ||
159 |
推进专用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有无违法违规证明应用,解决企业开具有无违法违规证明繁、难、久问题。 |
县发展改革委 |
160 |
提升“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重庆站)”使用效能,推广产业链信用融资,帮助无抵押、无担保的小微企业以信用资产换取融资便利,融资授信规模达4亿元。 |
县发展改革委 |
八、助企暖企护航成长专项行动 | ||
(一)建立健全政企沟通服务机制(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 | ||
161 |
组织民营企业参加县委政党协商会议暨暑期谈心活动、“逐梦他乡·回报垫江”垫商回归行动、工商联界别政协委员调研活动、工商联(总商会)主席会(会长会)等,加强政策解读、诉求解决、意见反馈等。 |
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 |
162 |
开通联系企业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渝商E”服务使用权限,及时上传走访记录和企业诉求,推动形成线上反映、交办、答复的闭环机制;加强商(协)会线上管理服务。 |
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 |
163 |
建立完善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常态开展干部走访联系企业,召开“垫商之家”政企沟通交流会,线上线下交办并督促解决企业的问题诉求。 |
县发展改革委、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 |
(二)常态化做好涉企服务(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 | ||
164 |
健全完善“服务企业专员制度”服务体系,制定评价实施细则,更好实现企业问题诉求“一键直达、一网通办、一体落实”。 |
县经济信息委 |
165 |
优化服务方式,拓展服务范围,深化服务层次,提升金牌“垫小二”助企服务质效,以“一站式”服务帮助企业降本增效。 |
县经济信息委、县商务委 |
166 |
强化“码上直办”“码上施策”“码上融资”“码上直聘”“码上科服”“渝企码”等服务场景宣传推广,提升服务企业质效。 |
县经济信息委 |
167 |
机制化运行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常态化收集民营企业反馈的问题诉求,构建“问题收集—办理—反馈—跟踪问效”的闭环管理通道,提升服务企业质效。 |
县发展改革委 |
(三)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 | ||
168 |
持续开展欠款清理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 |
县经济信息委 |
169 |
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制定《垫江县加快加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行动实施方案》,健全长效机制,集中化解存量拖欠,严防新增拖欠。 |
县经济信息委 |
170 |
加强信息披露和对恶意拖欠典型案例的曝光,严格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和处罚。 |
县经济信息委 |
171 |
严格落实市级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案件办理机制,提升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维权投诉办理质效,强化办件结果反馈应用。 |
县经济信息委 |
九、正面典型推广和反面典型通报行动 | ||
(一)大力宣传正面典型(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 ||
172 |
常态化跟踪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加快培育实践案例,及时总结改革成效、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
县发展改革委 |
173 |
强化典型培树,召开垫江县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暨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高质量开展垫江县优秀民营企业家、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异地垫江商会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报道优秀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创业创新事迹,营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
县委统战部、县发展改革委 |
174 |
积极培育科技创新、绿色低碳民营企业;组织辖区内企业积极参与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力争进入重庆年度民营企业、制造业民营企业、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指数等百强榜单;积极推荐重庆市优秀民营企业家和重庆市优秀民营企业评选表彰对象。 |
县委统战部、县发展改革委、县工商联 |
175 |
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全球渝商共话发展”“打造民营经济发展高地”等主题宣传力度,组织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全市、全县民营经济会议、活动等,持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
县委统战部、县发展改革委、县工商联 |
(二)开展反面典型归集通报(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 ||
176 |
通过单位自查、相关部门协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归集扰乱市场公平竞争、政务服务不到位、涉企执法监管不规范、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政企沟通不顺畅等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 |
县发展改革委 |
177 |
完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制度,以点带面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满意度。 |
县发展改革委 |
(三)常态化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 | ||
178 |
探索开展营商环境智慧监督,依托“党建·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和“清风丹乡”应用,建立完善执法监督、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政府采购监督等模块,不断丰富营商环境智慧监督内容。 |
县纪委监委机关 |
179 |
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坚持风腐同查同治,聚焦违规执法司法、违规收费、吃拿卡要、冷硬横推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紧盯与民营企业主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红包礼品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持续跟进监督“垫小二·政务服务大众点评”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权力寻租、暗箱操作、利益输送、把政商关系污染成利益关系等行为。 |
县纪委监委机关 |
180 |
健全多跨协同机制,探索推进营商环境智慧监督与三级治理中心贯通,形成预警闭环处置机制,建立分层分类、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优化营商环境责任体系,推动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增强经营主体获得感。 |
县纪委监委机关 |
181 |
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汇编一批近年来我县查处的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深化“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用好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等各类资源,强化警示震慑,督促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
县纪委监委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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