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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05 | [ 发布日期 ] | 2025-09-09 |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垫江县重要河流及水库防洪管控水位的通知
垫江府办发〔2025〕23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垫江县重要河流及水库
防洪管控水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着力提升城乡防洪能力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41号)要求,我县完成重要河流防洪管控水位确定,现将成果公布如下。
一、基准年
防洪管控水位确定基准年为2024年。
二、公布范围
本次防洪管控水位公布范围为:垫江县除龙溪河干流、桂溪河干流城区段以外的临河城镇及部分农村重点地区涉及的30条重要河流,龙滩水库、盐井溪水库等23座重点水库。
三、公布对象
桂溪河、邱家沟、中子沟、潭子沟、松林沟、盐井沟、白龙沟、迎春河、双河、武安河、回龙河、马兰坝河、复兴河、长龙河、许家河、卧龙河、大河沟河、龙洞沟、青石沟、打渔溪、肖家河沟、大沙河、丰收河、方家沟河、裴兴河、小沙河、板板桥河、团墩河、砚台河、三汇河等30条河流86个断面,龙滩水库、盐井溪水库、双河水库、迎风水库、曙光水库、跳石水库、东坎水库、红旗水库、岩屋咀水库、西山水库、河堰口水库、东风水库、白云水库、广家沟水库、石梯子水库、官仓水库、东汇水库、清平水库、付家石埂子水库、龙洞沟水库、长兴水库、兴平水库、十路口水库等23座水库。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公布的防洪管控水位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系统。
(二)龙溪河干流、桂溪河干流城区段的防洪管控水位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公布重要河段防洪管控水位的函》(渝水函〔2022〕359号)执行。
各重要河流、水库防洪管控水位详见附件。
附件:1. 垫江县30条重要河流防洪管控水位
2. 垫江县23座重要水库防洪管控水位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一图读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