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文字解读

《垫江县2025年第二批(园区内)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5-09-25

《垫江县2025年第二批(园区内)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便于各有关单位准确理解和申报垫江县2025年第二批(园区内)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现就《关于开展垫江县2025年第二批(园区内)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目标

本次(第二批)专项资金申报旨在持续深入贯彻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紧扣构建我县“2+1”现代产业体系。通过围绕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方向对重点项目的支持,进一步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助力建设重庆重要工业基地。本批次申报专门面向垫江县高新区(工业园区)内企业,是全年资金安排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支持方向与重点

本批次专项资金安排突出支持重点,主要围绕以下方向:

(一)核心支持方向:重点支持产业链培育、企业市场拓展以及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等领域项目。

(二)支持方式与依据:专项资金采取公开申报方式,各方向具体支持标准详见《申报指南》。对于《申报指南》中未列明但符合我县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将在一定时期内统筹予以考虑。

三、申报主体条件

申报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主体资格:在垫江县高新区(工业园区)范围内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单位(注:高新区范围外的工业企业、单位将在其他批次县级专项资金中予以支持),相关环评、安评手续完备。

(二)项目合规: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及垫江县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要求。

(三)信用状况:在申报期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四)项目时限:申报项目须在本次申报截止日前60个月内开始实施(部分特定项目时限要求以《申报指南》为准)。

(五)申报限制:同一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报(循环经济新材料产业按有关规定执行)。经查实以虚假材料骗取专项资金的企业或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并追回已拨付资金。

四、项目申报要求

除领军(链主)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外,其余企业(单位)原则上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

五、申报时间、流程与后续安排

(一)申报时间:具体截止时间请详见《申报指南》,请各申报单位注意时间节点。

(二)申报与审核流程:

材料报送: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将纸质申报材料及内容一致的PDF电子版,报送至垫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核:县高新区管委会将在申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包括:形式审查:核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实质性审查:通过资料比对、现场踏勘等方式,核查项目的真实性、主体资格及材料合规性。审核完毕后将直接形成终审结论,确定支持名单及额度。对审核未通过的项目,将及时告知申报单位并说明理由。

(三)公示与审批:

名单公示:县高新区管委会将拟支持项目名单(含项目名称、申报单位、支持方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异议处理:公示期内收到异议的,由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核查处理。

资金审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县高新区管委会将最终拟支持项目形成书面报告,根据支持金额大小按程序报请县政府审批



原文: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垫江县财政局 重庆垫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垫江县2025年(第二批)支持工业经济 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