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0358/2024-0007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19 | [ 发布日期 ] | 2024-12-20 |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2025垫江春季房地产展示交易会的通知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2025垫江春季房地产展示交易会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做好岁末年初房地产促销活动满足合理购房需求的工作提示》精神,更好服务便民购房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住房需求,结合我县实际,统筹县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各银行金融部门,举办垫江县2025春季房地产展示交易会(以下简称春交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
从2024年12月20日上午9:00起至2025年2月28日下午6:00止。
二、举办方式
以县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金融部门通过线下展示方式举办2025垫江春交会。
三、参展范围
(一)县内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县内各银行金融部门。
四、奖励政策
春交会期间交易的新购商品房住宅、车位成功的,按缴纳契税金额100%给予购房人契税补贴(其中:对新购商品房住宅契税补贴金额每套不超过2万元)。
契税补贴实行先征后补贴,以购买商品房纳税人提供的契税完税凭证为依据,由购房人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为申请契税补贴,商品房交易时效以取得网签备案合同时间为准。
五、享受条件
(一)购房补贴时间计算从2024年12月20日上午9:00起至2025年2月28日下午6:00止,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
(二)购房人须在2025年3月10日前缴清契税。
六、审核方式
(一)2025年3月10日后,由购房人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为申请契税100%补贴。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15日内将购房人委托申请奖励政策的材料报送县住房城乡建委审核。
(三)县住房城乡建委收到申请及网签备案合同、完税证明、购房人身份证明、购房人银行账户等材料后进行审核,符合享受奖励政策的给予兑现。
(四)因购房人原因未及时缴纳契税、未按时提交审核材料等情况的视为购房人自动放弃奖励政策。
(五)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原因造成未及时网签合同备案、未按时提交审核材料等情况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责任。
七、组织保障
(一)县住房城乡建委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春交会,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套出台相应促销优惠政策;
(二)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县内银行在春交会期间开展住房按揭贷款、装修贷款等消费性信贷产品宣传。
八、氛围营造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春交会正式举办前和举办期间利用县内一切宣传资源,为春交会宣传造势,提高春交会在民众当中的知名度、美誉度、参与度及影响力,为春交会的成功举办及带动各参展企业的销售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