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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市场监管】什么是“证照分离”改革?
答
“证照分离”改革首先是指“照”和“证”的分离,“照”是指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证”是指各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件。营业执照功能为依法登记企业身份,相当于企业的“身份证”;许可证件功能为依法赋予企业经营资格,相当于企业的“经营证”。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无需取得许可的经营活动。对于需要许可的经营活动,光拿到“照”还不够,还需...
问
【农业林业】申请林木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不实承诺后果有哪些?
答
问:申请林木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不实承诺后果有哪些?答: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字〔2021〕66号)之规定,申请林木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后果如下:申请人生产经营条件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其限期整改或者依法...
问
【农业林业】申请林木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的适用哪些范围?
答
问:申请林木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的适用哪些范围?答: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字[2021]66号)之规定,申请林木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 除以下情况之外,其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适用告知承诺:1.从事林草种子进出口的;2.从事主要林木良种籽粒、穗条等繁...
问
【农业林业】申请林木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答
问:申请林木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必须具备什么条件?答: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字[2021]66号)之规定,申请林木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与林草种子生产经营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必须具有晒场、...
问
【农业林业】什么是古树名木?
答
问:什么是古树名木?答:一般系指在人类历史过程中保存下来的年代久远或具有重要科研、历史、文化价值的树木。古树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指在历史上或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中外历代名人、领袖人物所植或者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
问
【农业林业】全民义务植树有哪些尽责形式?
答
问:全民义务植树有哪些尽责形式?答:全国绿化委员会印发的《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确定了8种义务植树尽责形式: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其他形式。
问
【农业林业】什么人必须履行义务植树?适龄公民法定植树任务是多少?
答
问:什么人必须履行义务植树?适龄公民法定植树任务是多少?答:1982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规定:“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11岁至60岁,女11岁至55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适龄公民法定植树任务是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5株,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它绿化任务。
问
【农业林业】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到期后,允不允许复耕?
答
问: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到期后,允不允许复耕?答:不允许。
问
【农业林业】未划入公益林的退耕还林林木可不可以采伐?
答
问:未划入公益林的退耕还林林木可不可以采伐?答:未划入公益林的退耕还林林木,退耕还林补助期满后,经批准可依法采伐。
问
【农业林业】退耕还林补助到期后,能否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答
问:退耕还林补助到期后,能否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答:退耕后营造的林木,凡符合国家和我市公益林区划界定的,分别纳入中央和市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问
【农业林业】什么是退耕还林?
答
问:什么是退耕还林?答: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
问
【农业林业】森林植被恢复费标准是什么?
答
问:森林植被恢复费标准是什么?答:依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渝财综〔2017〕109号)要求:(1)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20元,即每公顷20万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12元,即每公顷12万元;宜林地,每平方米6元,即每公顷6万元。(2)...
问
【困难与重度残疾人福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如何申请?
答
申请人可由本人自愿通过全国任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乡镇(街道)〕或相关政务服务申请受理平台提出申请,不受户籍地限制,补贴仍由原户籍地审核发放。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或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政策原文: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
问
【困难与重度残疾人福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对象有哪些?
答
具有垫江县户籍,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政策衔接条件的一级、二级残疾人。标准为:一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90元,二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政策原文: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21〕15号)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
问
【困难与重度残疾人福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对象有哪些?
答
具有垫江县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中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政策衔接条件的残疾人。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政策原文: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21〕15号)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重庆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
问
【儿童关爱】如何认定儿童父母“失联”?
答
儿童监护人、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或儿童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可向儿童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报警,申请查找失联父母。公安部门受理后,应当加大对失联父母的查找力度,对登记受理超过6个月仍下落不明的,出具《儿童失联父母查找情况回执单》,并通过信息共享等途径,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对因不具备查询条件导致公安部门难以接...
问
【儿童关爱】如何申请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答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填写《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向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情况特殊的,可由儿童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应当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死亡、失踪、被撤...
问
【儿童关爱】哪些儿童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答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具有垫江县户籍,且父母因下列情形无法履行监护抚养职责的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已满18周岁、在全日制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参照执行。(1)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情形之一;(2)父母一方被遣送(驱逐)出境,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
问
【儿童关爱】如何申报“明天计划”资助?
答
对于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由所在福利机构通过《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向相应的市或区县“明天计划”办公室提出资助申请和结账申请,市或区县“明天计划”办公室核实相关材料,并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后,待市“明天计划”办公室审批后予以资助。对于社会散居孤儿,由监护人填写《“明天计划”医疗资助申请书》和《“明天计划...
问
【儿童关爱】“明天计划”项目资金资助范围有哪些?
答
本项目资助范围是孤儿医疗康复费用的自付部分(即孤儿医疗康复相关费用总额扣除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康复救助、慈善捐助等费用后剩余部分)。资助具体范围如下:诊疗费用。孤儿1年内在定点医院的诊疗费用(包括住院及门诊费用)中累计在1000元以上的自付部分。康复费用。孤儿在定点医院内接受专业医疗康复训练费用的自付部分,资助标准每人每年不超...
问
【儿童关爱】“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资助对象有哪些?
答
“明天计划”是由民政部组织,各省级民政部门具体实施,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主要针对0-18周岁孤儿和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开展的医疗康复项目。该项目仅资助孤儿医疗和康复费用,不承担任何医疗效果、医疗风险等方面的责任,任何医患之间的法律纠纷由定点医院和患儿监护人双方自行解决。
问
【儿童关爱】“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如何申请?
答
社会散居孤儿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助学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负责确认孤儿身份,对学籍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为受助对象的,纳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政策原文:重庆市民政局 转发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
问
【儿童关爱】“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
被纳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的孤儿,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政策原文:重庆市民政局 转发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渝民〔2019〕71号)
问
【儿童关爱】“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的资助对象有哪些?
答
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政策原文:重庆市民政局 转发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渝民〔2019〕71号)
问
【儿童关爱】如何申请办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
答
社会散居孤儿申报程序:监护人申请。由孤儿监护人填写《重庆市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申请审批表》,报送孤儿现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除提供孤儿的户口、监护人全家户口复印件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监护人确认书等基础材料外,必须验证和复印一式两份以下材料:公安机关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户口本销户页或证明,或医院出具的父母死亡证明,或殡仪...